▲屋主想把閒置房子出借給其他人免費住,但又擔心出借期間屋內物品出現損壞。(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一名屋主想把閒置房屋免費出借給家庭居住,附上全套家具與家電,但又怕屋內物品出現損壞,因此上網詢問網友意見。不過許多人還是建議屋主要草擬合約收租,因為「免費的東西沒人珍惜」。
星洲網報導,這名屋主的閒置房屋裝修完善,且算是全新,有附冰箱、冷氣、風扇、床架、床褥等,屋內有天然氣可用、廚房可以煮飯,有意協助一戶家庭,以不收租金的方式讓對方入住,對方住進來只需要每月繳納水電費即可。
不過這名屋主對於是否應該準備合約感到難以抉擇,便在馬來西亞律師和消費者臉書群組發文詢問眾人意見,「我能不能準備一份合約,列出物品清單,寫明只是暫時出借給這戶人家,直到他們找到新住處為止?若屋裡的物品因為他們的疏忽嚴重損壞,是否能憑藉這份合約索賠?」
此文一出,許多網友留言反對屋主免費出借房子,更說即便是親人也需要劃清界線、收取合理租金,「不論關係有多熟,即使是至親,都不要免費提供住處,因為人們不會珍惜免費的東西,一旦住慣了,不肯搬走是一回事,屋裡東西壞了,誰要承擔?」、「最好是擬一份合約,標明免費居住期限,多久之後開始繳納租金,否則住慣免費的房子就不想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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