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務員透露好不容易看上喜歡的房屋,要跟銀行借80萬元的信貸,才能付出頭期款,上網問網友「該踮腳尖買房嗎?」(示意圖/記者張雅雲攝)
記者張雅雲/高雄報導
房價高漲,買房愈來愈難,有公務員透露好不容易看上喜歡的房屋,屋主開價打完85折,也要花光存款、股票、定存等,還要跟銀行借80萬元的信貸,才能付出頭期款、服務費、規費等,上網問網友「該踮腳尖買房嗎?」信義房屋專家提醒,信貸不能當成自備款購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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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以「我該踮腳尖買房嗎?」發問,他透露,最近好不容易看中一間喜歡的房屋,但屋主開的價錢就算打個85折後,也要花光所有存款、股票、定存等,還要再去跟銀行借一筆80萬元的信貸,才能付出頭期款跟服務費、規費等。
原PO自曝是公務員,沒有任何債務、沒有任何貸款,也不曾有過信用瑕疵,配偶名下有房無貸款,他表示房仲指出,「銀行鑑價跟屋主開價幾乎一樣,表示這間房子在銀行眼中很有價值。掛保證依我的條件,一定能貸到8成甚至更多。」且「強烈」建議他,不要在合約上加「貸不到8成無條件解約」,說沒有屋主會喜歡這種但書,讓他忍不住上網問網友該衝一波嗎?
▲目前央行信用管制下,只要是從銀行借出來的信貸、增貸、裝潢金等,不論是哪種名目,都不能再當成房屋的自備款、房貸等(示意圖/記者張雅雲攝)
PO文引來網友熱議,有網友直言,「房貸之前千萬不要信貸,收支比的關係,它會佔據房貸的額度,也或多或少影響房貸的利率。」、「頭期款拿不太出來,有考慮過收支比貸款貸得過嗎?」
信義房屋高三區協理周清源建議,目前央行信用管制下,只要是從銀行借出來的信貸、增貸、裝潢金等,不論是哪種名目,都不能再當成房屋的自備款、房貸等,一旦被查出,該筆金額會被追回,一旦突然出現資金缺口,相當麻煩。
至於「貸不到8成無條件解約」的解約條款,實務上確實是熱門物件,賣家不缺買方,因此屋主大多會選擇不壓解約條款的買方,不過就算雙方同意合約簽上「解約條款」,周清源提醒,買家也不能指定申貸銀行的利率及貸款年限,也就是說,買家不得以利率過高,或是只能向特定銀行申貸等理由,拒絕申貸再以貸不到8成的理由來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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