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委託房仲賣房。(示意圖/pixabay)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許多人想要買賣房子時,都會找專業的房仲處理。一名網友在論壇發表自己委託房仲賣房的心得,說委託前對方積極要求簽「專任」,但簽完後卻沒消息;改「一般」,結局也是沒消息,「反而是我自己找上門的有帶看一次」。原PO說,現在有其他房仲也想簽,讓他很猶豫。看到貼文後,其他人紛紛留言給建議。
這位網友在《Mobile01》表示,他委託房仲賣房,對方委託前積極要求簽專任,簽完後卻沒消息;改一般簽後,有幾個房仲嘴上說有買家,「一簽完,也完全沒消息」;反而是自己找上門的,他有帶看一次。
▲原PO因為工作地點+養小孩,要搬到別處。(示意圖/pixabay)
原PO說,現在又有其他房仲公司想「一起賣」,他一方免顧慮不太想讓房子進出複雜,一方面又擔心錯過「積極勤勞」的業務,忍不住問「該簽嗎?」他也在留言處透露,「地點很確定沒問題,透天、蛋黃區,目前自住,這間我猜是總價,我的坪數近百,但單價符合周邊行情」。
原PO接著說「另一間地點也算熱鬧及方便了,開的底價即是我購入成本+這幾年的貸款利息,但不知為何,我社區的人幾乎都是賠錢賣(當初建商不二價),該賣的好樓層也賣光了,自認自己樓層、採光還不錯」。
看到貼文後,有人認為,「普偏都不積極的業務,越急越甲仙」、「每家房仲的素質也不一,我也碰到很優質的房仲,所以自己需要有底線堅持」、「如果是我,我會自己賣。賣房網留email就好、不留電話以免被吵。看房限定週末,或週間某天晚上,這樣反而會買方集中看,彼此有危機感。然後告訴買方,仲介費折讓。」
▲一名網友說「一般人要賣房切忌簽專任約」。(示意圖/pixabay)
但也有網友認為,「或許真的沒買方啊!還是要一直演戲報備你比較喜歡」、「location與價位問題,本身條件好的A案,還沒做720全景就賀成交了」、「現在的資訊、價格、網路上幾乎都有,願意看屋的都只挑市價以內的,價格對了,自然看的人就多,價格不對,直接在搜尋的時候就被過濾掉了,怎麼會有人」。
另一個「買賣過n百間」的網友現身說法,開口便直批「標準的外行人。賣房子很簡單啦,1、價錢,2、地段、3、整體屋況。一般人要賣房切忌簽專任約,白痴外行人才會簽專任約,賣房子簽一般約4-6間差不多」,並說他最近賣一間不算好賣的房子,簽了13個一般約,4個月賣掉,「其中也有2-3間蠻勤快帶看的。我一直認為有一個仲介的機率最高,但最後不是被他賣掉,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就另外送了份禮物給他」。
這位網友建議「你就放一般約4-6間去賣,房子賣掉之前都會有些零星的消息,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完全沒消息那就是很糟的事情」,也認為原PO顧慮出入複雜、家裡會被踩髒都不是重點,「買方的重點是價錢、地段、環境,你價錢高房子再乾淨又怎樣?你價錢合理或便宜,再髒都會有人買!」最後他表示「如果你賣高於行情1成以上,在現在這樣的房市成交情況下,要非常非常好運才可能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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