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單一且自住房屋稅,2020年降至0.6%。(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北市府為了實現居住正義的理念,改革房屋稅制,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於108年11月25日開會決議多項房屋稅調整措施,包括全國單一且自住房屋稅率降為0.6,將自明年7月1日起實施,影響2021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
北市稅捐處說明,加強保障市民居住權益,就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基折減提高為50%,相當實質稅率降為0.6%,預估這次的調降受惠戶數約20萬戶;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房屋比照單一自住房屋折減其房屋稅基50%,相當實質稅率降為0.6%,公益出租於符合都發局規劃條件亦得比照,預估調降嘉惠戶數約1.7萬戶。
稅捐處指出,因應高齡化社會,打造無障礙友善環境,電梯設置需求日益普遍,故除違章建築外之5層樓以下設有電梯將不再加價課徵房屋稅,預估調降受惠戶數約1.7萬戶。
另外,針對豪宅稅部分,現行規定以房地總價在8,000萬元(含車位價)以上,作為高級住宅認定標準之一,考量住屋價格與停車位價格不同,不同坪數大小所需合理停車位數有別,修正為房屋總面積(不含停車位)在80坪以下者,2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房地總價;超過80坪在160坪以下者,3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超過160坪者,4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其餘超過部分之停車位不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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