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租屋族每個月除了要繳房租,還得負擔一度5元至6元不等的電費。台中一名網友表示,當初他租下這間8坪6000元套房,簽約時說好一度電5元,結果房東說他用電量太大,必須漲到一度5.5元,當時他摸摸鼻子答應調漲要求,想不到房東變本加厲,最近更是漲到一度6.5元,讓他實在忍無可忍。
▲房東漲到一度電6.5元。(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原PO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表示,一開始租約是載明電費一度5元,後來漲到5.5元他也照付,「今天房東更扯了!說我用電一個月使用了500多度,電費變一度6.5元!」從房東給的單據來看,他6月總共用了518度,乘上一度6.5元,光是電費一個月就高達3367元。
讓他最納悶的是,房間內只有冷氣、冰箱、電視以及電風扇4樣電器,冷氣和風扇只有回到家才會開,電視觀看時間也不長,只有冰箱是插著電24小時運轉,怎麼想都覺得用電量不可能破500度。
▲窗型冷氣和老舊冰箱都很耗電。(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向房東反應後,對方不悅表示,「請台電來查看看」,還威脅如果請相關單位來調查,那麼查完就搬走別繼續住了,「有大大們能否給個看法!重點一個月500多度的電,我實在想不出來電用在哪。」他也附上家裡瞬熱式熱水器、窗型冷氣、冰箱的照片,都屬於耗電量偏大的電器類型。
網友先是對於用電量表示懷疑,「我兩個月也沒用到500度啊」、「500度有點誇張,200度就很勉強了,說好5塊就不能調,不然就不要租了」、「扣掉廁所不到8坪,一個人住一個月500多度真的有誇張。」此外,電費一度6.5元也已超過現行法規的租屋電費上限,內政部7月15日已公告新規定,其中包含「電費不得超出台電所公告之上限」,按照今年資料,夏季電價最高一度6.4元;非夏季一度5.3元。
房東第一次只漲到5.5元,即使低於6.4元也已經違法,因為當初簽約說好一度5元就是5元,日後不可用任何理由調漲,「合約打多少就是多少,要漲也是合約結束在(再)漲」、「一開始說多少就應該多少,另外電錶看一下規格對不對,這價格都可以換半台新的省電變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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