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裕豐/台北報導
馬上就要開學了,學生在外租房要小心注意保護自己,免得掉入租屋陷阱,專家提醒,看到喜歡的物件,一定要想清楚才能付訂金,訂金付了可不能退還,還有,為了避免遇到二房東轉租房子,簽約時可以要求看房屋權狀,如果房東不願意,至少也要看房屋稅單,以「驗明正身」。
UR HOUSE家合外商租屋管理公司經理曾上哲指出,學生族租屋最常遇到的糾紛是「訂金」,學生租屋看到喜歡的房子時,房東常會告知還有其他租客在評估,要租要快!
曾上哲提醒,千萬不要被這種「現場促銷」影響,一定要深思熟慮後再決定,而且付了訂金後,記得要和對方索取訂金收據。
▲學生租屋要小心租屋陷阱。(圖/記者林裕豐攝)
另外在合約上,簽約前一定要確認租金、押金以及違約金等金錢相關的條文,合約和一開始談的條件是否一致,曾上哲表示曾有學生發生簽約後,竟然沒有帶走合約,留給房東,導致讓房東有機會在合約上修改,引發糾紛。
另外要請房東出示房屋的建物謄本、權狀,至少也要看最新一期的房屋稅單,以及房東的身分證件確認身分,確認為該房東與物件,才不會讓轉租的二房東有機可乘。
▲租屋合約一定要妥善保存。(圖/記者林裕豐攝)
學生租屋,起租前一定要將全屋設備拍照列冊,確實測試每樣設備是否可以正常使用,避免日後才發現設備損壞,或是退租時交還設備時沒有依據,另外也需再次確認後續設備損壞之修繕責任,最後學生租屋大多為分隔套房或是雅房,逃生設備是否能正常使用,逃生路線是否順暢也是非常重要的。
東森房屋研究中心副理謝欣亞也提醒,租屋時除了要每樣設備、與屋況外,簽約時也建議明定房租所包含的項目,如是否包含第四台、網路、水電、天然氣、管理費、清潔費等?有無其他額外的費用需要你負擔的。
▲租屋時每樣設備都要拍照造冊。(圖/記者林裕豐攝)
謝欣亞說:「由於很多租屋的問題,都是發生在入住之後,如房東遲未修繕等,提醒民眾可在合約上加註可提前解約的條款,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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