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社區「欣灣時代」(右二)住戶因公共空間使用問題產生糾紛,甚至要求公部門出面處理。(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大樓社區因為居住的人數較多,因此鄰居間也比較容易產生摩擦,近期高雄就有大樓社區因為公設空間使用,以及分棟管理的措施鬧得不愉快,甚至請求公部門出面處理,但多數業者認為分棟、分層管理才能確保居住安全,律師則認為應按照「社區規約」處理,有爭議則應藉區權會修改規約,才能妥善解決歧見。
近期高雄前鎮區的大樓社區「欣灣時代」傳出住戶間的糾紛,起因於社區採分棟管理,後2棟的住戶不能經由臨復興路2棟前棟的門廳進出,也不能到前2棟的頂樓,後棟住戶認為這些地方都屬於公設範圍,為何後棟住戶不能使用。而前2棟的住戶則表示分棟管理本來就會限制非該棟住戶進入,不讓後棟住戶進入合情合理。
▲目前多數大樓社區都採分棟、分層管理,非該棟住戶通常無法到該棟的公共空間。(圖/記者陳建宇攝)
針對這樣的爭執,一位資深代銷業者表示感覺上前棟住戶的說法較為合理,確實現在大樓社區若不止規劃一棟的話,多會採用分棟、分層管理,以控管人員進出來保障居家安全,例如一棟大樓分成A、B、C等3棟的話,就只有住在該棟的住戶可以進入,該棟的頂樓也是一樣。這位代銷業者指出,若大廳也是分開的話,也只有該棟住戶可進入,「不了解其他棟住戶要來的用意是什麼。」
這位業者也表示,該社區當初後棟2棟規劃坪數較小,並以員工價讓中鋼員工認購,價格也比前棟便宜,現在要求要到前棟頂樓享受景觀,反而給人「得了便宜又賣乖」的感覺。他指出若是地下室空間或共同使用的門廳那當然可以一起用,但既然已經分棟管理,也各自有獨立門廳,要求他棟的使用權並不合理。
另外,雖然大家都會覺得頂樓空間屬於公共設施之一,但一方面沒有頂蓋的部分只能稱為公共空間,而非公共設施,並不會計入公設比內,另外一棟大樓的頂樓公共空間,也該是這棟大樓的住戶「約定專用」。一位建商就表示,消費者的購屋合約內可能有記載這一條,但很多民眾都忽略了而已。
昭明法律事務所律師何曜男表示,這個情況其實不容易判斷哪一方有理,建議住戶可以檢視社區規約或當初購屋的合約書、附帶的草約等,看看是否有針對這個部分規定,一切就按規約走,若住戶有不同意見,則應透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來想辦法修改規約,才是最理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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