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1元賣房給孫子。(示意圖/Pixabay)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廣東廣州市一名阿公日前將名下房子,以1元(人民幣,下同)的價格,賣給了孫子,並將房子登記在孫子名下。阿嬤知道後怒了,認為丈夫沒有經過她的允許,擅自處理夫妻共有財產,這是對她合法權益的侵犯,一怒之下將丈夫告上了法院。
據《廣州日報》報導,梁姓阿嬤和蔡姓阿公是夫妻,蔡小東是他們的孫子。2002年,阿公購買了廣州市一套房子,並登記在自己名下。
2017年9月,阿公想把房子送給金孫,竟想出一招,將房子1元人民幣賣掉,私下和孫子簽訂買賣合約,隨後將該房屋轉到蔡小東名下。
阿嬤得知此事後認為,當初購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阿公未經同意擅自處理該房屋,侵犯了她合法權益。之後,阿嬤向法院提告,訴請合約無效,要求房子登記人恢復成阿公。
面對控訴,阿公和蔡小東認為,阿公是通過名為買賣、實為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送給孫子。阿公還辯稱,贈送房屋給孫子之前,已同妻子商量過,但不知道她為何之後反悔。
最終,廣州市越秀區法院表示,本案歷經一審、二審,均判決阿公和孫子簽訂的合約無效,需將房屋恢復登記到阿公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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