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建商賣的,或住戶自己買的鞋櫃都不能放走廊。(示意圖/pixabay)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管委會半強迫住戶買建商賣的鞋櫃?一名男子最近買了新大樓,搬進來前代銷拿了一張同意書給他簽,詢問他是否有意願購買建商賣的鞋櫃,當下他婉拒並使用了自己買的鞋櫃,怎料後來竟被要求收進住家內不可放走廊,「只因為我們沒買他那款鞋櫃」。
原PO在臉書社團「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交流協會」指出,看屋時代銷就有提到「鞋櫃會統一施作」,他以為是建商附送給住戶的,想不到原來是要另外加購,且管委會規定,只有建商賣的那款鞋櫃可以擺在走廊,住戶自己買的一律要放屋內。
管委會表示,為了畫面統一,有購買建商鞋櫃的住戶才可放走廊,「有些住戶一開始有買,有些沒買的因為管委會要求『一致性』變成為了要鞋櫃放走廊而買」,他家則是至今仍使用自行購買的鞋櫃,但就必須放在自己家中,「管委會自己硬性規定,想問一下管委會這樣要求合不合理?我該遵守嗎?」
▲走廊等公共區域必須淨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了解,建商賣的鞋櫃如果不是內嵌式,而是擺在走廊的可移動式鞋櫃,其實已經違反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因為鞋櫃屬於雜物,任何私人物品都不可放在公共區域。網友回應,「一通電話,全部收掉,不然放的等著收罰單」、「見鬼了,走廊上明明什麼雜物都不能放,還鞋櫃」、「不管怎樣都不能放鞋櫃,消防檢查過的了嗎」、「走廊上為公共空間,依法不得放置私人物品,含地墊、鞋子、雜物等。」
過去有不少違規案例,桃園某大樓有住戶2017被市府開罰4萬元,原因就是在樓梯間擺放鞋櫃,妨礙到其他住戶逃生。法官認為,樓梯屬於逃生空間,不得擺放任何物品,「鞋櫃是雜物」,有可能會害鄰居絆倒或摔傷,不僅鞋子不能散落在自家門口,就連鞋櫃也必須擺放在自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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