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鄭文燦宣布,桃園航空城計畫地上物協議價購,日期再延長。(圖/新聞處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長鄭文燦18日於市政會議宣布,桃園航空城重大計畫「其他搬遷區」地上物徵,受理協議價購期限再次放寬至24日,最大化保障居民權益。此外,市府正辦理其他搬遷地區自願優先搬遷作業,搬遷時間點為2022年3月及12月,市府分別發給補償費(或救濟金)20%、15%的優先搬遷獎勵金,有意願優先搬遷的居民可以開始向市府申請。
鄭市長說,市府以保障居民的居住權益為前提,推動桃園航空城計畫,並以一對一、面對面、同理心的方式辦理各項措施,保障民眾的權益。航空城計畫其他搬遷區地上物部分在今年7月15日公告徵收,原定5月7日公告期滿,市府考量有部分建物所有權人因故未能在市府及民航局陳報徵收計畫書前,提出協議價購同意書,將期限延長至8月13日。
經過放寬申請期限後,在機場園區部分,同意協議價購比例目前已達83%,建物總補償費為291億元;在附近地區(第一期)部分,同意協議價購比例則提升至80%,建物總補償費達178億元。
地政局後續原已排定8月16日起辦理地上物徵收補償發價作業,但仍有部分建物所有權人誤信不實消息,未在期滿前提出協議價購同意書,導致無法領取市府加發補償費(或救濟金)7.5%的獎勵金,因此市府決定再次放寬受理協議價購期限至8月24日,讓有意願與市府進行協議價購者,在8月24日期滿前可以至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補簽訂協議價購同意書及契約書。
鄭市長指出,航空城計畫優先搬遷地區預計於今年10月31日完成搬遷,接續進行公共設施工程,明年也將同步進行安置街廓土地分配,以及1926戶安置住宅的興建。在安置街廓分配方面,預計2023年1月完成點交後,原住戶即可自建住宅。此外,在其他搬遷地區自願優先搬遷部分,符合同一鄰、同一都市計畫街廓、同一集合住宅、同一公寓住宅大樓,以上任一類型達60%以上同意者,即屬於自願優先搬遷,有意願自願優先搬遷的居民可以開始會同鄰居向市府申請,搬遷時間點為2022年3月及12月,市府也將分別發給補償費(或救濟金)20%、15%的優先搬遷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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