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拒絕房東帶人看房,就被要求搬出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房價越來越高,不少人買不起房子就會選擇租屋,但最擔心的就是碰到奇怪的房東。一名女網友透露,她先前拒絕房東帶人來看房子,沒想到對方就強迫她要搬家,如果不搬就要寄存證信函,但租約明明就還沒到,讓她相當傻眼。PO文曝光後,網友紛紛建議「要求賠償」。
原PO在臉書「租屋『糾紛、問題、租霸、疑難雜症』特區」發文表示,先前房東說要賣房,她都會配合對方幫忙帶人看房,但近來因為疫情關係,為了保護家裡年邁的公公及小孩,所以拒絕要求。沒想到現在對方卻改口說要把房子收回自住,要求他們搬家,如果不離開就要寄「存證信函」,但她先前沒有欠繳房租的紀錄,且租約到明年7月,好奇問「請問我能怎麼做?我可以繼續住嗎?」
不少網友看到後紛紛表示,「請房東付違約金一個月,然後搬家啊,如果房東不付違約金,那我想看房東存證信函寫什麼內容」、「房東需在告知搬走後給予一個月搬家時間,並支付一個月違約金,如果你想要超過一個月的時間就要和房東討論,不拿違約金看可以多給多少時間搬」、「制式合約上他要你搬家只要兩個月前通知,存證函應該是告知你」、「租約到期日是到明年7月的話,房東現在通知你不續租就請他賠違約金吧~搬遷時間應該也可以跟房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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