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只要是20歲以上,月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3倍,名下沒有住宅都可申請租屋補助。(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文/中央社
營建署今天說,許多大學生因學校宿舍有限,會在外租屋,只要是20歲以上國民,月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3倍,且名下沒有住宅,在8月31日前,都可申請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
營建署透過新聞稿表示,目前正在受理「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補貼對象是租屋族,不論是否為學生、單身或已婚、有無弱勢身分,只要是20歲以上國民,月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3倍,名下沒有住宅都可申請。
營建署說,租金補貼專案補貼金額分為「基本額度」及「加碼額度」,符合資格者都有每月新台幣2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基本額度」,若符合20到35歲單身、最近2年結婚、經濟弱勢或社會弱勢身分者,補貼金額可加碼至少1.2倍。
營建署表示,以大三、大四已滿20歲學生為例,單身者補貼金額可加碼1.2倍,假設基本額度為3000元,每月補貼金額可加碼到3600元;若是正在念碩士的新婚學生,補貼金額可加碼1.3倍,例如基本額度為5000元,每月補貼金額會加碼到6500元。
營建署指出,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並非只針對35歲以下單身青年、新婚家庭、低收入戶才能申請,只要是已成年且一定所得以下,且無自有房屋的租屋族,都可申請。
營建署說,租金補貼專案已放寬「家庭成員」定義,所謂「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須低於最低生活費3倍,及「家庭成員」無持有房屋規定,審查對象並不包含父母,也就是單身者只看本人,已婚無子女者只看本人及配偶,已婚且已有子女者,只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營建署表示,像是在學學生普遍都是單身未婚,申請租金補貼時所需審查的家庭成員,其實只有學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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