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被資遣想把預售屋賣掉,但若不在工作地及居住地恐怕無法適用較低稅率。(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去年7月房地合一2.0上路後,預售屋也納入管理,其中有一些例外條款,例如若遇到非自願離職導致必須離開原工作地而出售房屋、土地,可以減輕課稅,不過官員表示並非所有非自願離職都適用,若工作地與購買預售屋所在地不同,恐怕就無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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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民眾Joe向《ETtoday新聞雲》反應,自己和家人住在高雄,家人因重大傷病長期必須到台南就醫,因此2年前在台南買了1戶預售屋,而自己去年8月遭到公司資遣,直到今年1月才重新找到工作,薪水只有過去的一半,因此想把台南這間即將成屋的預售屋賣掉,由於自己去年是非自願離職,加上家人有重大傷病,詢問是否可以減輕房地合一稅率到20%,而非原本的45%。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常務理事謝志明表示,政府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祭出持有2年內交易採用45%稅率、交易持有超過2~5年的房地適用35%稅率、5年以上則是20%稅率。
謝志明指出,房地合一稅制有「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情形,可以適用較低的20%稅率,至於什麼是「非自願性因素交易」,可參考近期財政部公布自2021年7月1日生效之函釋,「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屋,且無供出租營業使用,嗣因調職或有符合《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規定之非自願離職情事,或符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ETtoday新聞雲》依照民眾的內容致電財政部稅賦署詢問,得到的答案則同樣是,要減輕稅率恐怕有難度。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該位民眾的居住地及工作地在高雄,但買的預售屋在台南,雖然遇到非自願離職,但並沒有因此必須離開原工作地而出售房屋、土地,因此恐怕難以減輕稅負。
▲欠債遭強制執行、因病付不出醫藥費,是常見可減輕房地合一稅率的狀況。(圖/記者林悅翻攝)
此外,要降低房地合一稅率,主要出現在如因欠債,導致房屋遭到強制執行法拍,而在醫病部分則是付不出醫藥費,必須變賣房產等狀況,才有機會適用20%的稅率。若民眾若對此仍有疑義,還是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查詢,可得到更清楚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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