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每個月傻傻繳納1.4萬元房租,分手之後才知道,男友就是屋主,且房貸剛好是1萬4,000元。(示意圖/CFP)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20年,共同居住在租屋處約10年的時間,期間她每個月支付1萬4,000元的租金,沒想到2人分手以後,她才知道「男友就是房東」,也因此感到十分崩潰,不曉得是不是遭到利用,變成免費繳貸款的人,女子的遭遇引起討論,也有網友建議提告。
這名女子在Dcard訴苦,她與男友交往約20年左右,雖然她曾有買房的念頭,男友卻不斷勸「買不如租」,在對方持續的話術下,女子也打消了念頭,決定租房子就好。
後來2人看屋時,男友只看了一眼,就決定要租下,以每月2萬8,000元的租金,租下了3房2廳1衛、位置靠近郊區的房屋,2人也約定好租金一人一半,水電等開支則由男友繳納。
在承租的過程當中,房租一直是女子匯給男友,或是當面給錢,再由男友轉交給「房東」,儘管她數次感到好奇,男友卻以「房東是男生」、「房東住處離他公司近」為由,堅持自己處理房子的事情。
▼女子傻傻繳納了10多年的房租,沒想到被男友提分手後,才發現男友就是房東。(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此外,承租房屋10年左右的時間,看到房東的次數相當少,每次家裡有東西壞掉,聯繫房東後,到場處理的也非本人、而是廠商。房東則向她解釋,因為有許多房子承租,所以才請外包商來處理,因此女子雖然感到不對勁,但也只能相信對方的說法。
後來女子被調離職位,無法繼續住在該租屋處,男友卻不斷反對她搬走,甚至開出承諾,負責接送上下班,還變得相當黏人,千方百計就是要她留下。而女子沒辦法拒絕男友的請求,也只好繼續住在這裡。
直到2人交往20年,原先已有結婚共識的男友卻一反常態,嫌她懶惰、小心眼、愛計較等,更是直言「我們不可能有未來」,無情提出分手的要求,更要女子改個性、去找下一個人。儘管女子不斷下跪哭求、提議只交往不結婚,仍被對方無情趕走。
▲有律師看完案件後,建議女子找律師蒐證、提告。(示意圖/CFP)
2人的感情破裂後,女子希望對方能給她時間找房子,男友也因此搬離了租屋處,沒想到近日她突然發現,信箱上有繳納房屋貸款的信件,且已經被拆封過,信件上屋主的名字赫然就是男友,讓她感到不知所措,「請問我這是幫別人免費繳貸款,繳完被踢掉了嗎??貸款金額不多不少剛好就是一萬四…求答案,謝謝。」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看完超渣行徑,不禁留言痛批,「真的好誇張!妳完全是繳房貸分母,女朋友身分可能是附帶」、「我瘋了!整整20年的騙局」、「有夠扯,這男的心機也太重」、「妳已經利用完、沒價值了,他當然找個年輕漂亮的妹妹」、「這年頭什麼鬼故事都有,蒐證告死他!」
此外,也有律師出面留言,男友的這種行為可能構成詐欺,建議還是趕快找律師、蒐證提告,先不要找男友談話,以免打草驚蛇,過程也要盡量快速,以避免時效到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