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出遊2個禮拜,返家後驚見馬桶糞水溢流。(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周姓女子108年出國至摩洛哥旅行2個禮拜,不料返家時竟赫見馬桶糞水溢流,家裡奇臭無比,且家具、木地板還遭糞水浸泡多日,已經悉數毀損,周女請廠商到場查看後,發現是大樓公共糞管異物堵塞,才導致糞水逆流滿溢,因此提告社區管委會求償修繕費用、旅館住宿費、精神撫慰金共11萬6070元。高雄地院審酌後,認為周女未善盡管理、維護責任,導致損害進一步擴大,應自負70%責任,因此判管委會賠償2萬1499元。不得上訴。
判決書指出,周女為該棟社區大樓12樓房屋所有人,108年3月17日,周女離家前往基隆住處,並於同年3月29日出國至摩洛哥旅行2個禮拜,直到4月13日才返台,不料4月15日周女回到高雄住家後,竟發現屋內廁所糞水溢流,家中木地板、家具遭泥黃糞汁浸泡多日,已經悉數損壞,且室內還散發強烈惡臭。
周女事後請廠商到住家查看,發現是大樓公共糞管有異物堵塞,才會導致糞水溢流。周女認為,社區管委會未定期疏通公共糞管,管理有欠缺,導致她蒙受糞水淹家之苦,因此求償清潔修繕費用、旅館住宿費、以及精神賠償共11萬6070元。
管委會則指出,周女將近一個月不在家,也未囑咐他人或管理室照看房屋,導致糞水溢流時未能及時發現處理;且4月3日時樓下鄰居蔡男即發現異狀,家中天花板有糞水滲出,但當時周女並未及時處理;後4月13日時,蔡男再度傳訊告知周女,其房屋流出排泄汙水,導致他住家主臥惡臭,周女住家更是其臭無比,管理室找來水電師傅,但卻無法進入周女住家查看,直到4月15日周女丈夫才返家,因此反控周女疏於照顧、維護房屋,對糞水外溢損害發生及擴大有過失。
法官審酌,糞水溢流原因,為大樓公共糞管堵塞所致,管委會對公共糞管的設置、保管維護有所欠缺,應對周女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周女即便長期離家,仍有確保房屋狀況之義務,4月3日接獲通知後,仍未委請他人查看房屋,進而無法及時發現糞水外溢而即時疏通公共糞管,導致損害擴大,因此應自負70%責任。法官估算,周女住家回復原狀必要費用合計為7萬1663元,管委會負30%責任,四捨五入後應賠償2萬1499元。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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