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表示,每到過年就是她的痛苦日。(示意圖/Pexels)
圖文/CTWANT
過年是家人團圓的日子,但對某些媳婦來說卻不是如此。近日一位人妻表示,過年是她的痛苦日,因為她從年假第一天就要打掃加拜拜,從早上6點忙到晚上9點,腰都無法打直,這狀態持續3年,現在她終於覺醒跟老公提離婚。
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每到了過年她就覺得很痛苦,「其實痛苦是自己選的,選完後再來抱怨,我當媳婦的第3年就覺醒了,我自己有一份不錯的工作,有一份過得去的薪水,買房子的錢沒跟婆家拿過,我從出生到大也不是婆家養的,為什麼我要當免費傭人。」
原PO表示,第4年過年她回家陪父母過年,叫老公帶小孩回去,因為她想阻止老公的孝順和陪伴,「那是他的原生家庭,但他不能來要求我,自己的父母自己愛,我不去他家過年,他初二也不用來我家,平常都在台北工作生活,趁著年假多陪伴自己的家人也很好。」
今年是原PO跟老公結婚的第12年,原PO指出,她帶爸媽跟女兒去北海道過年,一家人都很期待,她覺醒後付了一半的生活開銷,沒有佔老公任何便宜,如果要她受委屈,那老公請拿錢砸她,「我也是人生父母養,從年假的第一天開始打掃拜拜,一早6點忙到晚上9點,腰都快直不起來了,隔天是除夕我一早開始忙碌,因為要煮14人份的年夜飯,初一要回婆婆的娘家,還要去當煮飯婆,因為家裡老的老小的小沒人可以煮飯?」
原PO表示,大姑回來她還是要繼續煮飯,婆家的人都在客廳爽看電視,留她收拾跟洗碗,「還一直問水燒好了沒?水果怎麼還沒切好?你們一家是都沒手嗎?這種年我忍3年就夠了,一回台北我提離婚。」老公表示,事情沒那麼嚴重吧。原PO嘆,她不想再爭吵,如果不離婚那就各自負責原生家庭。
原PO說,「第4年開始我被他家的人說得很難聽,還有姑婆叫他離婚再娶一個聽話的,但我不在乎,自己立場堅定不動搖,損我謗我都是浮雲,我不立志當好媳婦,人生短短幾個秋,我要愛對我好的人。」
原PO,過年不需要勉強自己,當愛情被磨光後自己也會變成惡婆婆,「我不要成為如此面目可憎的自己,所以我和老公把話說清,我們在台北時好好生活,逢年過節他回嘉義我回彰化,自己的父母自己孝順,我做到了,因為我勇敢的跨出第一步,如果你也一直抱怨討厭過年,但一直不願意改變,那到底有什麼好抱怨的,一切都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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