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知名作家吳淡如先前吐露,不願到法國置產,是因當地有條法律規定,當非自用住宅遭非法強佔48小時後,警察無權驅趕佔領人。話題掀起一陣譁然,就有網友發文認證,親友一棟透天就被遊民霸住,在權衡各種利弊後,家族目前打算放棄這間房。
吳淡如日前發文指出,在台灣及東京都有投資房產,卻遲遲沒購入法國的,原因是出自一條規定,就是「非自用住宅(résidence secondaire)被非法強佔超過48小時後,即使報警,警察無權驅逐佔領人」,若屋主想要收回房產,得乖乖走法律程序,「最少會搞2、3年。」
▲在法國的姑姑驟逝,結果房子被佔走了。(圖/翻攝自PTT)
對此,一名網友在PTT代友發文,「這篇說的情況是真的,我姑姑在法國猝逝,留有一棟透天,預估花500-600萬左右可以過戶繼承;現在的問題是,警察說有遊民去年秋天住進去了,要等過完冬天才能『請』他們出去,如果不願離去,就也只能按照法國法規程序走。」
不過,原PO透露,由於程序太過繁瑣,家族也沒人想到法國去管理那間房,目前是有放棄的打算。對此,鄉民們紛紛回應,「如果趁遊民出去覓食,換你搬進去住,然後不讓他進來,這樣怎麼算?」「加州也是,但你要先付5年地價稅,還有公告程序,所以難度比較高」、「無法理解歐洲人在想什麼」、「台灣絕對不可能有這個法,要不然天下大亂」、「台灣一堆空屋放在那邊養蚊子」、「這除了保障居住權利,也是變項禁止讓房地產變成投資工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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