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認為,原PO應該要幫忙付房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情侶之間應該無條件幫助另一半嗎?一名網友表示,女友最近剛剛買房,不過因為所有存款都拿去付頭期款了,所以負擔房貸會有問題,就要求他幫忙一起付。不過房子是登記女友名字,加上沒有簽協議,讓他很擔心自己會吃虧,不知道是否要答應。文章曝光後,多數網友都搖頭。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女友最近剛買房子,但存款都All in頭期款,所以每個月房貸繳不出來,希望他可以幫忙付一半。不過因為2人是遠距離,他沒辦法搬進去一起住,而且房子是登記在女方名下,2人也沒有任何協議,若是未來不幸分手,對他一點保障都沒有。
原PO事後將自己想法告訴女友,沒想到對方還說「台男都會幫忙付」,且說如果他幫忙付,那間房子就是他們以後的家。但他仍有許多顧慮,因此求救「請問各位是怎麼想的,又會怎麼做?懇請給我一點想法跟建議,男女都歡迎」。
多數網友看到後都不認同,表示「沒必要,除非你們論及婚嫁,不然之後分手很麻煩,何況她自己金錢沒有準備好也不該買房」、「不用,連夫妻都不是」、「她買房的時候有跟你討論嗎?請她對自己負責」、「千萬不要,小心人財兩失,還會嘴你台男,這女的有夠沒品,買房前就應該衡量自己能力了吧」、「不需要,我自己也是付房貸,並沒有叫男友出錢,畢竟你又沒住那裡,而且今天她說出了以後也是你的,口說無憑啊」、「用借的,記得立借據,可以在上面註明,如果未來結婚且共同持有的話就不用還,這樣她就不能拿未來畫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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