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抱怨管委會讓重機停機車格。(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網搜小組/鄺郁庭報導
不滿管委會1規定,卻引發眾人論戰!有住戶表示,管委會規定重機只能停機車格,讓他很納悶,認為重機明明很大台,停機車格可能會影響到其他機車,應該要去停一個月要繳幾千塊的汽車格,而不是一個月只要50元的機車位,「大家評評理,這樣對嗎?」
這位住戶在●【爆廢公社二館】●發文,直怨大樓管委會真的很爛,「明明重機那麼大台,機車格停不進去,應該停一個月繳幾千塊的汽車格才對,他們卻規定重機只能停機車格,一個月只要繳50元,大家評評理,這樣對嗎?」並附上照片。
照片一出,眾人卻傻眼開噴,「哪隻眼看到重機停不進去?」「不要看顏色,我還以為左邊比較大台」、「你的眼睛一定有問題,後輪連線都沒壓到」、「拿掉上面黑箱子,黃牌比旁邊哺哺還瘦耶」、「我看到的是停進去、完全沒超出欸?」「反串要說啊!不然臉臉會腫腫的。」
還有網友直呼,「不爽可以投訴管委會啊!來這邊說就有用?」「體積比它大台的白牌多的是」、「再次重申:大型重機停車法條,只適用於『公用道路』」、「停汽車被罵,停機車也被罵。建議以後台灣人民只能騎腳踏車」、「看大樓怎麼規定吧!」
另外有人認為,「應該回歸用車者自行決定要停哪(不分白牌、黃牌、紅牌),覺得車小就停二輪格,覺得車大就多花錢停四輪格」、「去停汽車格不覺得浪費嗎?依照車型大小去停合適的格子不是更好?」「沒有明確規定及大眾廣泛認知之前,我都隨便停,反正停機車格被罵,停汽車格也被罵,既然都會被罵……那就有位就停沒煩惱。」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