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問題多。(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一名交往快10年的情侶,有結婚生子的規劃,雙方都沒有負債,最近看上一間1300萬元的新古屋,擔心會影響首購的資格,好奇房子買下後,在雙方權益不受損的情況下,「名字該登記誰的?」貼文一出,有網友指出,「還沒結婚之前,都不建議合資買房,後續問題會很多」。
該名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先交代雙方的背景狀況,女方27歲是高考公務員,男方29歲是科技業工程師,雙方交往近10年,同居3年,無負債,有結婚生子的規劃,但不是最近;兩人近來看上一間1300萬元的新古屋,男方家庭可以幫忙出200萬元,女方家庭則贊助100萬元,剩下的費用會用青年貸款。
原PO好奇,在雙方權益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房子應預告登記?聯名購買?但怕佔了雙方首購的資格,或應登記其中一方並簽定合約註明佔比?或者有什麼建議呢?如果登記應登記哪一方?」
貼文一出,網友一看到「未結婚」便紛紛搖頭,「婚前真的不適合一起買房,硬要買那登記一人一半吧,錢一人出一半」、「都還沒結婚買什麼房,婚後三年才是買房時機」、「沒結婚不要合買,用自己名字買,萬一婚後要離婚這也是婚前財產」、「根本不要在婚前一起買房,計畫趕不上變化,戀愛很美,幻想很甜,現實卻是殘酷」。
另外,也有網友不建議用青年貸款,「長期貸款不適合青安貸款,僅有三年的福利後續利率高,除非是短期持有後續換屋除外,建議使用公務人員的優惠貸款,這個比較適合長期貸款且利率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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