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出門在外突然內急,許多人會選擇到超商、加油站借廁所,一名女網友每天在外跑,不過近來她發現,許多超商的廁所都不對外開放,撲空好幾間的她,強忍著尿意繼續找救兵,對這情況也不禁疑惑。
女網友在PTT發文提到,「小妹是個出外人,每天在外面跑,內急問題常常需要仰賴超商或加油站,而我更傾向超商,因為可以順便解決吃飯問題。」
然而,她最近發現,以往跑過有廁所的超商,竟都被拔掉了,「已經撲空好幾間,非常疑惑。目前發現的都是在台北市,不知道是不是跟去年通過的法條有關係?」
PO文掀起熱烈回響,綜合留言評論,關鍵在於衛生問題、使用習慣及人力考量,鄉民們直言,「客人覺得髒投訴,反而自找麻煩」、「一堆上免費廁所不買東西,乾脆關起來」、「工讀生不爽清」、「尤其是熱門商圈景點附近的,覺得應該是人力考量」、「台灣人素質太差,關一關也好」、「鬼島人水準很差,會把廁所搞得很噁,乾脆別開放比較好」、「沒公德心的太多,被玩爛了」、「上班的不想掃廁所」、「一堆社會底層就寄生在超商,然後廁所隨便用,本來的美意變成毒瘤」。
▲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圖/記者李佳蓉攝)
對此,不少人也很有感,直呼「我去高雄也是一堆寫暫不開放」、「也不是每間超商都有公用廁所的」、「覺得超商廁所可以收錢啊~使用者付費」、「建議收費,一次10元」、「最近新裝潢的,廁所消失+1」。
而原PO提到的法條,是《台北市公廁環境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去年(2022年)8月間已三讀通過,成為全國首部公廁管理地方專法,立法重點包含:
1.明定列管公廁範圍,對北市13類公私場所公廁進行列管檢查,各公廁管理單位應確保公廁設施功能正常及環境清潔衛生。
2.列管公廁應設置貼心設施、衛生紙、扶手、求助鈴、給皂設備、掛勾(置物架)及擦手紙(烘手機)等友善設施。
3.列管公廁應維持設施功能正常及維護環境清潔衛生,設施故障或環境衛生異常時,應標示停用,並進行修護。
4.明定公廁衛生標準及查核機制,列管公廁應接受環保局之檢查評分且級別達普通級以上,針對優良公廁及清潔人員應定期辦理表揚及獎勵。
5.公廁若有未符合規定設置之基本設施,自條例公布施行日起1年內完成設置,但有正當理由,經環保局同意者得延長完成,期限至多1年,另應設置設施未設置,經通知限期改善未改善者,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