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屋照。(示意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潘姿吟/綜合報導
婚前買房好,還是婚後買房呢?對於夫妻來說,買房既是一項重大決定,也涉及複雜的法律與財務問題。不少人以為結婚後買的房子自動成為共有財產,其實不然。YouTube頻道「安怡聊房子」的安怡建議,釐清夫妻財產制,3招保障自身權益,才能在婚前或婚後買房時,做出明智的選擇。
婚前買房 vs. 婚後買房
許多人在結婚前選擇單獨買房,認為這樣可以避免未來的爭議。然而,婚後買房在法律上也有許多需要釐清的地方。台灣夫妻財產制分為以下2類:
一、法定財產制:9成的夫妻默認適用此制度,婚後買的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資產。若日後離婚,無產權的一方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分配比例常因計算爭議而產生糾紛。
二、約定財產制:可透過法院申請,分為以下2種;夫妻在買房前應先討論清楚是否需要設定約定財產制,以免未來出現不必要的爭議。
● 分別財產制:各自持有財產,離婚時無財產分配請求權。
● 共同財產制:婚後財產一人一半,不論登記誰的名下。
「三招」保障自身權益
若房屋登記在對方名下,建議採用以下方法保護自己的權益:
第一招、預告登記:所有權設定預告登記,確保房屋處分需經你同意。雖然無法對抗法院查封,但能有效避免對方私自轉讓或抵押房屋。
第二招、抵押權設定: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確保若房屋出售或抵押,你能優先取得應得的金額。
第三招、避免借名登記:借名登記因舉證困難、易被認定為贈與,風險極高,不建議採用。
最後,安怡提到,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房,了解夫妻財產制與權益保障方法都是必要的。房屋是辛苦賺來的財產,多花時間在規劃與溝通上,才能確保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避免因資訊不足而陷入法律與財務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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