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市容老舊,都市更新迫在眉睫。(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為了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案,內政部、行政部會擬重新研議「代拆機制」處理條文,將刪除原修正草案中增訂不同意戶行使行政救濟辦法,而改為在現行條文後面增訂的方式,讓地方政府介入協商處理。
受到文林苑都更案風波影響,為了在都市更新與居住人權中權衡,內政部日前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規定若實施者請求地方政府代拆,地方政府必須要先介入調處,不同意戶若對調處結果不滿意,還可以提起行政救濟,確保當事人權益,並由主管機管據以調處結果執行。
內政部高層指出,依照現行規定,都更計畫達一定比率住戶同意,且權利變換計畫經同意後,地方政府可直接代為拆除不同意戶,假使不同意戶提起訴願,也不須等待訴願結果就可拆。但內政部所研擬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除了地方政府必須要先介入調處之外,不同意戶若提起行政救濟,就必須等到行政救濟程序走完才能拆。
對此,不少地方政府及產業界紛紛認為,如此一來都更案進度只會一再拉長,加上一旦司法權介入,都更案就變得曠日費時,也影響開發商投入的意願。內部部表示,目前將先以取得各地方政府的共識,是否另訂子法或規範,後續將會進一步研議。
行政院本周五(15日)將再度審查都更條例修正案,據了解,內政部將針對上次所審查時各地方政府對於原修正草案中的釘子戶處理意見,以及業者的建議,進行討論修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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