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在醫美診所裡昏迷,送醫後不治,房東認為房子變成凶宅,向診所提告索賠。(圖/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謝姓女房東不滿將房子出租給醫美診所後,一名病患在術後昏迷不治死亡,讓她的房子變成凶宅,房價減損2000多萬,向診所及醫師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該病患被宣告死亡的地點在長庚醫院,並非在謝女出租的屋內,不能認定為凶宅因此駁回謝女的訴訟。
謝姓女子主張,她在2015年間,將位在3樓的房子出租給一生技公司開醫美診所,未料一名邱姓病患在診所內進行手術後昏迷不治死亡,使得她的房子被貼上可疑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凶宅」的標籤,導致房價減損2036萬7000元,向生技公司及醫師提告求償100萬元。
生技公司方面則認為,病患在手術後昏迷,當下診所便將病患緊急送至長庚醫院救治,但經搶救後不治,死亡地點並非在診所內,且謝女未舉證房屋成了凶宅,也未舉證實有受到損害,難認索賠有理。
法官認為,所謂的「凶宅」,指得是曾發生兇殺或自殺致死情勢的房子,但從救護紀錄及急診病例資料可見,病患送到醫院時,仍有血壓、脈搏,經醫師施以CPR急救無效後,始宣告死亡,因此病患並非在診所內死亡,謝女的房子便無法認定為凶宅,且謝女未舉證有何減損情形,因此駁回謝女的訴訟,全案可上訴。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