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被控挪用公款。(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張菱育/台北報導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被控利用公益捐款名義,將龍巖的2100萬元款項挪至基金會,再用以繳交私人支出,檢調今天約談李世聰到案,且將移送複訊,不過龍巖慈善基金會說明,資金是來自李世聰的個人捐贈,是從個人股票孳息或出售所得而來,累計金額達上億元。
檢方調查,發現李世聰和劉萍從2013年到2015年之間,以公益捐贈名義,多次把龍巖公司的款項撥到李世聰擔任負責人的龍巖基金會,再陸續轉入劉萍創辦的福澤慈善基金會,每年300萬元,幫劉萍繳納個人的信用卡費、貸款本息或買精品等。
▲龍巖集團李世聰妻子、福澤基金會董事長劉萍。(圖/記者劉昌松攝)
2016年到2019年,李世聰被控以龍巖基金會運作需要款項為由,陸續出售龍巖基金會的股票,再將部分所得以公益捐贈名義匯到福澤基金會帳戶,並轉提供給自己夫妻兩人私用,每年300萬元。
前後7年期間總共挪用2100萬元,檢調依違反背信罪、詐欺、偽造文書、公益侵占等罪偵辦。
龍巖慈善基金會發表聲明,指出創辦人李世聰在2015年底把個人名下所持有的龍巖股票,約140萬股捐給「龍巖慈善基金會」,推行各項公益活動,每年都有預算編列和各項對外捐贈,且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報,於2013年至2015年間每年約提撥數百萬元預算,透過基金會執行更多公益,為全台各地家境清寒或孤苦無依的獨居往生者,提供義助殮葬的服務,近20年來已服務超過上千名個案。
基金會自2016年起的主要資金來源,都是李世聰捐贈的個人股票孳息或出售所得,對外捐贈金額累計已達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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