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結婚買房,女友不肯與原PO共同持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男女朋友講到金錢就傷感情了,何況當夫妻呢?」一名男網友表示,最近與女友談到買房話題時,女友堅持要登記在自己名下,不願與原PO共同持有,背後原因似乎與原PO錢賺得比較少有關係,「我也沒有保障吧?哪天吵架被趕出家門怎麼辦?」文章貼出後,反被網友砲翻,「您這麼自卑婚姻會破碎的!」
一名28歲男網友在臉書《靠北女友my girl》透露,本身從事維修員一職,月收入落在3萬至3萬5千元,而女友是超強業務員,月薪約6至10萬元,兩人交往3年,也有共識結婚買房,殊不知討論到房子登記名下時,讓原PO燃起怨念。
由於女友主張,房子登記她名下才有保障,聞言,原PO不禁反駁,彼此都是單親家庭長大,「我也沒有保障吧?哪天吵架,妳不爽把我趕出家門怎麼辦?」結果女友堅持表示,「我自己買房就好」,也不願意退一步,更狠拒房子由雙方共同持有。
原PO心寒直呼,女友根本沒有把他納入未來的人生裡,「就因為我賺得比她少,她看不起我?」如今雙方還沒有結婚,就已為了錢而傷感情,「妳怕的,我也怕啊?目前沒有繼續討論了,只要一討論就會吵架。」
▲網友反砲翻!(圖/翻攝靠北女友)
文章曝光後,底下網友熱議,「放生她,找個收入比你低的」、「你付得起就寫你名字啊,貪心啥」、「你自己買登記自己啊!這樣就有保障了」、「維修可以自己跳出來做,不只6-10萬喔」、「傻傻,那就先答應說婚後再買呀,就算她名字還是共同財產,但計較這麼多幹嘛啊,你是男生耶,一個女生都願意跟你結婚了,沒選擇更有錢的男人」、「你才28歲,建議你換工作,然後換女友不要耽誤女生的青春,好好努力5年10年再想結婚的事,不然等到你38歲的時候會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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