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預售屋交易市場上,建商收了訂金,就會為消費者保留指定戶。(圖/記者林裕豐攝)
記者林裕豐/台北報導
一名網友買了預售屋,付訂30萬元後反悔,建商卻表示30萬元無法退回,讓他焦急上網求援。專家分析,建商收受訂金後,買賣契約推定成立,若消費者事後反悔想退訂,因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無法履約,建商確實可依約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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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Q你的A)》貼文「朋友私人因素決定要退訂預售屋,訂金付了30萬。建商告知無法退訂金,但是我們只填寫預約單而已還沒有正式填寫,請問還有什麼方法能退回嗎?」
30萬元不是小數目,引發網友熱議,「依民法規定付了訂金推定契約成立,除非能證明收訂金一方有問題不然的確無法退」、「先查看訂購單寫法先釐清,若站得住腳就往申訴管道,若理虧就跟對方商量看看30萬不是小數目。」
▲買房簽約要謹慎。(圖/記者林裕豐攝)
台灣房屋集團法務協理游璿樺表示,建商銷售預售屋時向消費者收受訂金後,買賣契約推定成立。若消費者事後反悔想退訂,因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無法履約,建商可依約沒收訂金。
台灣房屋亞洲新灣區加盟店店東陳志遠則認為,一般在預售屋交易市場上,建商收了訂金,就會為消費者保留指定戶,然而如消費者反悔不買,亦會造成業者銷售上的損失,而建商或代銷業者,為維護品牌口碑避免紛爭,經由雙方良性溝通合意下,或許會願意退回訂金,因此建議消費者能與業者再做溝通,或可直接尋求消保官來協助調解處理。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指出,不確定該名網友所言的預約單是否為所謂的紅單,若非買賣契約則處理空間較模糊,應不至於無法退還,甚至有全數返還的案例,應可與代銷、建商討論之。
不過,相對之下若為買賣契約,想拿回來就不容易了,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反悔的違約金收取最高為總價的15%,該網友的金額應不足15%,最糟的情況就是無法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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