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限制登記」的房子建議請專家協助。(示意圖/記者林裕豐攝)
記者林裕豐/台北報導
買房子是人生大事,但如果心儀的房子遭到「限制登記」,還能下手買嗎?一名網友在網路論壇求問,「看上一間不錯的物件,除了銀行貸款外還有做二胎,然後被二胎債權人限制登記」想買又怕有糾紛,專家分析,「限制登記」的物件較複雜,建議三思,如果真心想買,最好請地政士或房仲協助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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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網路論壇《mobile01》發文,「看上一間不錯的物件,除了銀行貸款外還有做二胎,然後被二胎債權人限制登記。」、「請問像這種被限制登記的房子有什麼解套的辦法嗎?因為真的滿喜歡該物件,不買覺得很可惜。」
網友反應熱烈,分成兩派,一部分網友要他多想想「這種案件水很深,詐騙的案子很多,你要小心。」、「待售的房子多到滿坑滿谷,為何要考慮這間搞自己?」
但也有經驗豐富的網友鼓勵勇往直前,「您可以自己出錢,替他塗消債權啊。」、「抵押權歸抵押權,還錢拿了清償證明就可塗銷。」
台灣房屋集團法務協理游璿樺表示,所謂的「限制登記」指的是原所有權人於建物或土地謄本上所有權部有「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等註記,而無法將建物或土地作處分而移轉登記給新的登記名義人。
民眾想購買此類有「限制登記」之房屋,若經由法院拍賣取得,拍定後法院會將其上「查封、假扣押、假處分」之限制登記塗銷後,可移轉登記新的拍定人。
若是原所有權人因債務關係被二胎債權人設定之「預告登記」,將於債務清償後由二胎債權人塗銷限制登記後,再可移轉登記至新的買方。
游璿樺提醒民眾,此類限制登記之房屋可請有經驗之地政士或房仲協助並多留意相關法律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專家建議先釐清限制登記的內容,避免白忙一場。(示意圖/記者林裕豐攝)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專案副理郎美囡表示,一般遇到有這種情況的物件,會建議購屋人三思,當然價金在履約保證專戶中,除非買方同意,否則賣方不可預先動用專戶內的價金,以此保障買方權益,若買方真的相當中意該物件,建議釐清限制登記的內容,及賣方可處分不動產的先決條件為何,避免屆時白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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