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屋若有瑕疵,賣方通常會折扣在總價上,後續買方自行修繕。(示意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為了保障買方權益,建商會給新屋5年保固,期間有漏水等問題由建商負責修繕,中古屋則大多「依現況交屋」,房子過戶以後有什麼問題由買方承擔。一名男子日前賣掉舊家,簽約2周後買方反映「浴室磁磚有裂」,房仲更搬出《民法》要求賣方簽5年保固,令他覺得相當不合理。
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表示,考量到學區因素必須換屋,不久前把舊家賣掉,目前已簽約並進入履保付款階段,怎料才過2周就接到房仲電話,「買方說浴室磁磚有裂,需要我們簽保證五年,然後房仲還說,根據民法所以五年是對的。」
原PO認為,自己明明是賣中古屋,說好「依現況交屋」,買方看屋時就該注意到磁磚裂痕,並將屋況反映在出價上,且磁磚裂痕並不影響浴室使用,買方很在意的話應該自己花錢修繕,除非是賣新成屋才有保固,「請各位幫忙指導一下怎麼回覆房仲,拜託了!」
▲磁磚輕微裂縫不該算在房屋瑕疵。(圖/翻攝自買房知識家)
網友指出,買方應該是參考了《民法》365條,「我覺得這個買家很專業,前期看屋都沒問題,一簽完約進入履保就開始挑瑕疵,很明顯就是咬定雙方不會解約找理由砍價」、「已經簽的依照現況交屋,並不另行擔保規定,若要加買保固價格另計」、「瑕疵擔保的『瑕疵』是指在原屋主使用期間就已經存在的問題,若是在買方持有期間才自然發生的問題並不在瑕疵擔保範圍內」、「磁磚怎麼會在保固內呢?中古屋只保固半年滲漏水及水管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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