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阿公的財產可以直接跳過兒子,由孫子繼承?一名企業老闆因為不想讓沉迷賭博的兒子敗光千萬家產,加上發現罹患癌症,於是預立遺囑打算讓女兒、孫子繼承財產,而孫子的監護權也在兒子離婚時,歸媳婦所有。不過,這兩招雖然可以避免讓兒子有機可乘,但未來在法律上,他仍可主張「特留分」並獲得部分財產。
▲阿公不想讓兒子敗光家產,於是使出兩招打算讓女兒、孫子繼承。(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一名客戶的人生故事,這位企業老闆的兒子從小到大都很勤奮,出社會之後很快便結婚生子,沒想到就在以為可以好好享受天倫之樂時,兒子竟然交了壞朋友,並開始沉迷職棒簽賭,加上他被診斷出罹患癌症,擔心離世後兒子會敗光家產、無法好好養育孫子長大,這才開始思考如何分配遺產。
鄭文在提到,這位老董打算把財產過戶給孫子,光是房子的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加一加就將近百萬元,而且就算真的都給了孫子,兒子仍握有孫子的監護權,這筆房產依然有可能被賣掉。所以老董決定將戰線延長,除了預立遺囑把繼承權分配給女兒、孫子,還在兒子、媳婦離婚時,幫助媳婦取得孫子的監護權。
不過,對兒子失望透頂的老董心中還是有些不捨,他曾詢問,若是兒子肯浪子回頭,是否還能更改遺囑。鄭文在解釋,在當事人死亡前隨時都可以撤銷或更改遺囑,如果沒有更改,這位客戶離世後,兒子仍可以主張「特留分」,法律上會給予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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