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將3間房屋贈與孫女,卻沒被贍養,反而還遭起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江蘇省蘇州市76歲的陸姓奶奶因為疼惜孫女,將名下3套房屋全部過戶,沒想到老了以後,孫女竟然不聞不問,非但沒有受到孫女的贍養,反而還被告上法院。法院最後的判決,也終於還陸姓奶奶一個公道。
綜合陸媒報導,2018年陸姓奶奶的老家都更,她因此分得3間房屋,但丈夫、兒子早已過世,女兒也放棄了利益,安置對象只剩媳婦、孫女與陸姓奶奶本人。後來3人簽訂協議,3間房屋全歸李姓孫女所有,但需要提供一套小房子,讓陸姓奶奶無條件居住,同時由李女照顧生活起居、負擔贍養義務。
沒想到,陸姓奶奶將房子過戶給孫女,孫女卻從來沒探望她,由於年事已高,加上身體不好,無奈之下只能搬進養老院。因為住進養老院需要開銷,退休金不夠支付,陸姓奶奶只能將房屋出租,透過房租來補貼花費。
李姓孫女得知消息,認為奶奶已經放棄房產的所有權,只有居住權,因此沒有權利將房屋出租,因此在沒有溝通的狀況下,將租客、奶奶告上法院,要求判定租賃合約無效,並讓租客立刻離開。
▼孫女聽見奶奶將房屋出租,立刻起訴租客、奶奶,要求立刻搬走。(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對此,陸姓奶奶相當無奈,搬到涉案的房子以後,孫女從來沒有履行約定,她沒人照顧,無奈之下只能把房子出租,用以補貼養老院的花費,雖然房屋登記在孫女名下,但她有權居住到老,也夠出租。
法院審理後則認為,陸姓奶奶與租客的合約,是透過仲介簽訂,涉案的房屋是都更的安置房,陸姓奶奶是被都更的對象,涉案房屋的狀態也顯示,是由陸姓奶奶使用,因此將房屋出租,用來補貼養老院的費用十分合理,租客也有理由相信,陸姓奶奶有出租房屋的權利,因此合約有效。
▼法院判決合約有效,後來奶奶又起訴孫女,要求撤銷贈與。(示意圖/CFP)
儘管李姓孫女不服,再提起上訴,蘇州中級人民法院仍維持原判,駁回上訴。此外,陸姓奶奶對孫女的行為心灰意冷,因此也起訴了對方,要求撤銷房屋的贈與。
蘇州市吳中院1日宣判,陸姓奶奶將房屋的份額贈與孫女,前提是孫女要進行贍養,但根據2人的聊天內容,可見孫女漠不關心,且在知道奶奶出租房屋是為了補貼養老院的費用下,還是提起上訴,都能證明孫女受贈後,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決定撤銷陸姓奶奶對李姓孫女的贈與,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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