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剛購入一間20年中古屋,卻出現漏水問題,令他相當困擾。(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怡靜/綜合報導
漏水問題成為台灣房地產交易糾紛的第1名。一名網友表示,近期購入一間20年中古屋,卻在交屋後才發現有漏水狀況,告知房仲後,對方卻不斷跳針說是現況交屋,讓他不知該如何是好,只好發文請教,「後續處理有要注意什麼嗎?」
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最近買進一間20年中古屋,但是交屋後請水電師傅到家中,師傅一進房檢查客廳的木地板就判定有漏水。他接著說,第一時間有告知房仲,對方卻說屋主也不了解,甚至不斷強調是現況交屋,他們必須自行處理。
不過水電師傅告訴原PO,房子是有經過處理,屋主是要騙外行人,有半年的漏水保固,「沒告知還是對方負責,不然就提告他們就會處理了。」原PO也說,事後房仲聽到他們要循法律途徑,立刻改口說前屋主會負責,「想問後續處理有要注意什麼嗎?」
文章一出,立刻引發熱議,「買到投資客整理的房子了吧」、「現況交屋就是這樣,房仲說的沒錯,前屋主願意處理是好事,提告並不會比較好」、「房仲會騙人,反正只要撐過半年的漏水保固就沒事了」、「如果還沒交屋的話,就先請仲介處理吧,不要相信什麼屋主交屋後會處理的話,多請幾位專業師父去看一下吧,我是仲介,每個師博說的問題都會不一樣」。
▲房仲建議原PO,要請對方拿出屋況調查表才準確。(示意圖/記者莊智勝攝)
也有房仲指出,「說現況交屋的話,請拿出屋況調查表上面有無勾漏水,沒有勾的話,現況就是無漏水,所以有漏水的話,是有物之重大瑕疵擔保責任。你現在能做的是,半年內作出求償作為並留下書面紀錄,最好印出來寄存證,仲介說屋主會負責,那就要求仲介用文字方式line給你,日期時間都要寫清楚,你再截圖印出來寄存證。」
本站之前也曾報導《裝潢拆開才發現漏水!內行揭「8字」讓屋主認賠 網後悔沒早點看到》,在和屋主簽約時,若對方說是現況交屋,買方務必在合約備註「以現況說明書為主」,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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