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女在窄巷內經營民宿,遭到附近住戶錄影檢舉噪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莊智勝/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柳姓女子在中西區一處巷弄內經營民宿,但9月2日遭到附近住戶錄影、控訴住客吵雜製造噪音,已妨害公眾安寧,警方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柳女新台幣2000元罰鍰。柳女不服,認為自己遭到住戶針對,且裁罰過重,因此提出聲明異議。台南地院審酌後,予以駁回。
裁定書指出,柳女所經營之民宿位於狹小巷弄內,附近為住宅區,夜間或凌晨時常會有住客發出噪音聲響,9月2日晚間因住客製造噪音遭附近住戶投訴,柳女因此被依社維法開罰2000元。
柳女不服,表示檢舉人所提供之影片是日常生活皆會製造出的聲音,並非惡意製造之噪音,且巷內也有其他住戶,也會發出雷同聲響,但檢舉人只檢舉她,已有針對性;柳女還表示,該名檢舉人自109年10月起就不斷向各單位檢舉,希望民宿搬離,此次檢舉噪音,針對意味濃厚,認為檢舉人捕風捉影、誇大其辭,原處分裁罰過重,希望能夠撤銷。
法官檢視檢舉人提供之錄影,發現巷內夜間確實有旅客拖拉行李、交談聲音,該處為住宅區,並無商業活動,若非柳女在此經營民宿,深夜時分少有住戶外出走動,且民宿客人也會叫外賣、甚至攜帶犬隻,車輛引擎聲、犬隻叫聲雖難認超過管制標準,但寧靜環境中突然出現聲響,確實會造成鄰居無法容忍。另本案檢舉人非單一鄰居,至少有2位以上檢舉,難認檢舉人基於報復或針對心態,顯見民宿噪音長期已影響周圍住戶安寧,法官因此認定柳女請求撤銷原處分無理由,予以駁回。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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