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透露,友人正猶豫買房,岳母願意幫出頭期,不過有開條件。(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陳怡靜/綜合報導
許多夫妻婚後面臨要租屋還是買房。一名網友表示,友人近期正猶豫要找屋還是租房,岳母提議由她出頭期,夫妻倆負責繳貸款,不過房子要登記在岳母名下,等到兩人有能力買房後,房子再留給岳母,「大家有什麼經驗或建議可以提供的嗎?」文章曝光後,眾人直呼,「怎麼看都虧」。
原PO在PTT home-sale板發問,他指出友人正和老婆猶豫要租屋或買房,就在夫妻倆猶豫之際,岳母提出「由她出頭期,兩人負責繳貸款」的建議,不過房子必須登記在岳母名下,「她不會跟朋友他們一起居住,等他們以後有能力自己買房子後,再留給岳母去住,貸款也不用再繳」。朋友聽完後覺得不太妥當,「大家有什麼經驗或建議可以提供的嗎?」
貼文一出,網友們全搖頭,紛紛勸當事人乾脆租屋,「等於是租屋的意思吧…只是房東是岳母」、「岳母計畫通」、「那怎麼不乾脆直接簽租房合約,搞得怎麼麻煩」、「登記給老婆可以,你說以後如果有能力搬走她也可以來住,看她怎麼說」。
▲眾人紛紛勸「還不如自己租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也有不少人笑虧,「家裡還有個小叔對吧!等撿喔」、「笑死人了,怎麼有這種吃人夠夠的岳母」、「房貸繳完房子是岳母的,岳母百年以後房產是所有兄弟姐妹的」、「岳母就想把錢留身邊保護女兒。這還好啦,白頭偕老的話賺啊」。
不過也有人理性分析,「在找房和租房抉擇表示已經有一筆錢了,可以先叫岳母買然後只繳寬限期,期間趕快存錢再看房,寬限期到就買新房啦」、「等到房價上漲,你要跟岳母買就是實價登錄,絕對不會用當時價格賣你。這種家庭我看了幾個,真的有錢人早就一次付清買給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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