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說以台電收費為標準,結果一度電就要收7.7元。(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遇到吸血房東了!一名租屋妹傻眼直呼,簽約時只知道電費是依據台電計費,怎料事後房東才說明,會以「夏天7.7元/度(6月到9月)、冬天6.1元/度(10月到5月)」來收費,與原PO的認知完全不一樣,「這樣是合理的嗎?」文章引發一票網友開噴,「檢舉,比台電貴都是違法,沒有所謂進位收費!」
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之前找到一間租屋處,但前來簽約的人不是房東,而是對方的媽媽,「跟我一再強調是獨立電表台電計費,絕對不會跟我多收」,這句話讓原PO特別印象深刻。
殊不知順利入住後,房東私訊告知,電費計算依台電收費標準,「夏天7.7元/度(6月到9月)、冬天6.1元/度(10月到5月)」。
一番話讓原PO錯愕又傻眼,由於以前租屋都是收1度電5元,加上當初房東媽媽簽約時,頻頻強調是獨立電表、台電計費,因此她下意識以為與家裡電表的計費方式一樣,「這樣是合理的嗎?」
對此,原PO越想越崩潰,實際查詢台電計費方式,夏月電價701度至1000度級距,每度電為5.83元;1001度以上每度電則是7.69元,依照房東的說法,就是以整層的用量台電計費標準來算,再乘上自己電表的用量,「好像也說得通嗎?」
文章曝光後,全場一致喊退租或硬起來檢舉,「租屋市場標註台電計費就是台電帳單寄來,房客自己拿去繳,這算什麼獨立電表?誰在跟他7.7塊,不要臉的吸血鬼」、「台電收費最高標準是夏季$7.69、冬季$6.03,只要超過這個費率(即便只有超過0.01元),都可以去檢舉違法收費」、「這收費是違法的!直接解約,另尋他處,並說不給我順利解約就直接檢舉,因為房東違約在先」、「直接跟他說要檢舉他,我看他連租房都沒有報稅吧」、「檢舉,比台電貴都是違法,沒有所謂進位收費,台電多少你就是不能超過那個數字,只要不超過就是合法」。
事實上,根據《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房東簽約時除了要載明電費收費標準外,每度電收費均不得超過台電當月用電量的最高級距金額,也就是夏季電費最高每度7.69元,非夏季最高則是每度6.03元,若房東夏季電費每度收超過7.69元,或是非夏季收超過6.03元就觸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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