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空5年不租人,雜物也未清空,讓網友擔心,該屋是否曾發生非自然身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項瀚/台北報導
房子空5年不租人,雜物也未清空,讓網友擔心,該屋是否曾發生非自然身故,也擔心賣方透過「洗凶宅」來規避告知義務。專家表示,原po不用太灰心,除了可在購入前「自保」,若買入後不幸發現賣方是洗凶宅,仍可走法院程序,有機會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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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在臉書社團發文:「我是買方,看房時,仲介說這間是第一手屋沒買賣過,之前都是租人,但5年前就沒再租了,裡面有些雜物也都未清空,屋主也不太願意到現場處理屋況及清理雜物。」
原po擔心:「若曾經在第一手屋主時發生事故為凶宅,是不是可用贈與或繼承這種原因過戶,再由小孩名下賣出,這樣賣方若隱匿,賣方也沒責任?」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表示,原po所說的過給小孩、熟人再賣出,就是俗稱的「洗凶宅」,雖然內政對凶宅的定義是「在賣方持有期間,於專有範圍發生非自然身故」,看似能讓有心人得逞。
▲凶宅的定義是「在賣方持有期間,於專有範圍發生非自然身故」。(示意圖/記者陳以昇攝)
不過,徐佳馨表示,原po不用太灰心,若購入後發現其曾發生非自然身故,可走法院程序,像賣方提告,而若賣方也聲稱不知情,則會往回追溯至前前屋主,此外法院也會有所判斷,前屋主與前前屋主的交易關係等等,「不論如何,最新買方、受害者都是有機會獲得賠償的。」
至於原po所說的房屋空置5年,資深房仲林明賜表示,若非豪宅、或屋況不堪的物件,空置期長達5年確實不常見,但也不能以此咬定就是凶宅,有些屋主可能長年在國外,或因財產分配等家庭因素,選擇不把房子出租。
林明賜補充:「要判斷該屋過去是否發生非自然身故,可多向鄰居打聽,或找一位專業、深耕地方多年的房仲,請他負責去調查,也是多一層保障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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