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大學生因屋主扣除押金一事找上律師覃祖斌,覃祖斌答應為兩名學生提供無償服務。(圖/視覺中國)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2名大學生在外租屋,卻沒想到退租之後,屋主宣稱屋內多樣東西需要維修,堅持扣除5000令吉押金(約新台幣3.6萬元)。但兩人認為入住期間並未損壞屋內任何東西,找律師幫忙一狀告上法院,最終屋主選擇賠償7000令吉並庭外和解,大學生不只拿回自己的錢,還獲得賠償金。
星洲網報導,這兩名大學生因為屋主扣除押金一事找上律師覃祖斌幫忙,當時兩人正準備退租。覃祖斌透露,屋主起初宣稱飯廳桌椅損壞要求學生賠償,學生雖然沒有損壞物品,但願意負責答應賠償,怎知這卻是屋主獅子大開口的開端。
當兩名學生搬離租屋處並向屋主索討押金時,屋主此時才稱屋內有許多地方需要維修,像是冷氣、燈泡更換、重新油漆、補天花板、清潔費用等,所以押金會扣除這些費用。結果屋主把6000令吉的押金扣到只剩下1000多令吉,且不聽學生解釋,堅持要扣錢,最終還不理學生打算不了了之。
▲學生退租後,屋主宣稱屋內多樣東西需要維修,堅持扣除5000令吉押金(約新台幣3.6萬元)。(圖/視覺中國)
兩名學生隨後找上律師覃祖斌,覃祖斌答應免費幫忙打官司,學生只需支付案件有關的郵寄費、印刷費等。覃祖斌當時先寄律師信給屋主,卻也發現屋主甘願花錢找律師回信,不願還錢也不願妥協,雙方走上法律程序。
在交換法庭文件的程序時,屋主律師多次聯繫願意庭外和解,願意支付3000令吉甚至是6000令吉賠償金,但學生都拒絕了;覃祖斌說,既然已經採取法律行動,若賠償金不到7000令吉是不可能答應庭外和解。屋主律師起初稱雙方未達共識,那就只能打官司,但才隔短短3天,又再度聯繫表示願意把賠償金提高至7000令吉。
覃祖斌說,「我和客戶(兩名大學生)確認後,他們願意接受7000令吉賠償並庭外和解,在收到7000令吉之後,我就撤回案件。」他說明,屋主律師和解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不願花更多錢在這件案子上,因為上法庭打官司的費用絕對超出屋主需要賠償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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