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在網上列出房仲3行為,引發熱議,讓人直呼「這是流氓,不是房仲!」(示意圖/ET資料照)
記者項瀚/綜合報導
鄉民在網上列出房仲3行為,引發熱議,讓人直呼「這是流氓,不是房仲!」其中包括,簽完專任約後,調房子價格不給調,縮短時間也不肯,還要求一定要留鑰匙,並強調合約有附上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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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在PTT房屋版發文,列出遇到房仲3行為,感嘆「這個行為真的是房仲嗎?」第一,簽完專任約後,調房子價格不給調;第二縮短時間也不肯;第三要求留1把鑰匙,因隨時要帶看,並強調合約有附上這條。
話題一出,引發熱議,許多網友都認為房仲的行為太扯,紛紛留言「是遇到鬼了吧」、「這是流氓,不是房仲」、「可以不用給他鑰匙,也可以不配合帶看時間,期效到了解約。」但也有人說:「合約能說改就改,那幹嘛簽合約?」
資深第一線房仲、大家房屋永和永安捷運加盟店長林明賜表示,實務上與屋主簽專任約上會有開價、底價,但這個價格其實意義不大,就算找到了符合價位的買方,屋主若不同意回簽斡旋,仍有權不賣,因此不存在屋主不能調價的問題。
第二,是否能縮短合約期間,林明賜說,屋主可以基於業務同仁服務不周,主張終止合約,而實務上就會由分店店長、店東、甚至總公司同仁協調,基本上都還是配合屋主需求。
第三,房仲是否能要求屋主一定要留鑰匙,第一建經研究中心副理張菱育表示,通常合約上不會附上「一定要留鑰匙」,但若是空屋,基本上都會配合,免得雙方舟車勞頓,有時針對一些過路櫥窗客,也能比較即時的帶看,增加成交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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