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媳婦賣掉娘家給的房子,新房還要求夫妻共有。(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圖、文/CTWANT
不少人在婚前就已買房,婚後是否要改成夫妻共有,需要2人好好溝通。一名人妻抱怨,婆婆要她賣掉娘家給的台北蛋黃區的房子,改去買中壢的新房子,且名字要掛夫妻共有,以表夫妻同心,在詢問先生意思後,讓她果斷決定離婚。
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結婚快3年,目前住在娘家的台北蛋黃區大樓,未來會繼承這間房子,然而婆婆卻希望她去說服娘家父母把這間房子賣掉,接著把賣掉的錢拿去買中壢的新房子。
人妻透露,婆婆認為,買中壢的新房子離婆家的距離近一些外,剩下的錢還可以拿來做生活基金,做其他不同運用,而這間新房子最好是夫妻共同持有,代表著夫妻同心,「我問了先生怎麼想,他覺得婆婆說得沒有錯,所以我提出離婚了。」
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離開這個可怕的人家」、「不要臉,什麼都沒出也敢拿」、「還好妳腦袋清楚」、「她想得這麼美,怎麼不乾脆不要醒來,一直夢下去好了」、「真噁心,沒本事還想要共同持有」、「婆婆怎麼不賣他們自己的房子,然後買中壢新房子,房子給你們共同持有」。
也有網友直言,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妳婆婆跟妳老公當妳娘家跟妳是笨蛋啊?為了公平對待,叫妳婆家也出相對的金錢來合買新房,房子共同持有,表示夫妻同心,別打妳娘家房子的餿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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