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名女網友近日哀怨表示,男友主張婚後應搬入其婚前購置的房產,並要求她每月支付7000元作為「房租」。男方認為,該房產屬婚前財產,且已參考市價提供折扣,女方支付租金符合AA制精神;不過她則覺得,此舉如同將配偶視為房客,不禁質疑「這正常嗎?」
男方提「市價七折」收租 堅持婚前財產不應登記
女網友在Dcard提到,男友在婚前已自行購置房產,她則因工作地點的緣故,暫時住在原生家庭。由於雙方父母都屬於「婚後不能住家裡」的類型,所以她早已做好婚後搬出去住的心理準備,而男友也說,房子本來就是為了結婚而買;不過同時強調,該房產為婚前財產,拒絕共同登記。
原PO直言,在自己沒有出錢的前提下,的確不應該共同登記;然而,男友後續提出的要求,卻讓她難以置信。男方評估該房產若出租,每月租金行情約為2萬元,若採經濟AA制平分,女方應負擔1萬元,不過他願意提供「七折優惠」,每月僅算7000元即可。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劉維榛攝)
女方質疑配偶變房客 雙方價值觀僵持
面對男友的提案,女網友無奈表示,若要支付房租,兩人關係猶如房東與房客,而非共同經營家庭的伴侶,況且自己是為了經營婚姻,才被迫搬離原本居住的家中,「我不是非要住外面,我是因為結婚才要住外面的,好嗎?」
沒想到,男方卻認為,自己的提議相當合理,堅持「使用者付費」的概念,還說7千元能住到這樣的空間,外面根本找不到。
網友洗版狂勸「快逃」
最後,原PO忍不住問道,「讓配偶住進婚前買的房子,要求對方繳房租,這樣真的正常嗎?」對此,網友們紛紛回應,「神明給你這麼好的暗示了,你還不快逃」、「這咖留著幹嘛」、「這男的滿滿的算計,各種犧牲你」、「快逃吧!絲毫看不出妳們有感情」、「哇~你男友跟我前男友一樣耶,只是我前男友吃相更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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