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和老公住了這間房10多年想換屋。(圖/示意照/記者林敬旻攝)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一對夫妻想換屋買第二間房,但雙方卻為了放在誰名下、出多少錢而僵持不下。人妻列出4個選項想詢問大家的意見,「我也很不爽這幾年吵架時,老公數次口不擇言的罵,這房子是他買的叫我滾出去。要我出頭期買他的名,我實在沒這麼大肚量。」不少人則勸不要買,「把錢留著吧」。
原PO今天(21日)在「爆怨公社」臉書社團說,現在住屋是老公的名字,結婚前一起看房買的,她只出一小部分,房貸也都是老公付;住了10幾年想換屋買第二間房,「頭期款4成我出,出的金額比現住的房子價值至少高15%,錢的來源是這些年爸媽給我的。」
原PO表示,老公說要買他的名字,不然不付貸款,「我要求把現在的家過戶給我,老公也不願意,我們也捨不得賣現在的家。」她列出以下4個選項,「如果您們是我會怎麼做」?
▼原PO說,想買的房價格很高。(圖/達志/示意圖)
1、買自己的名,頭期款+房貸全自己出(我可以負擔,但是扣掉孩子們跟自己的花費,每個月可能會透支一些)。
2、照老公的意思,同意買老公的名。我付頭期款4成,現在住家仍是老公的名字。
3、不買房了,擺爛。
4、其它。
原PO說,因為想買的房價格很高,「我也很不爽這幾年吵架時,老公數次口不擇言的罵,這房子是他買的叫我滾出去。要我出頭期買他的名,我實在沒這麼大肚量。」
由於選項一提到「扣掉孩子們跟自己的花費每個月可能會透支」,有網友好奇問「妳老公不用付生活費嗎」?原PO回「以前大部分都他付的,我是一次出大筆錢,比如買第二個車位、裝潢費之類的。」
原PO接著說,「這幾年他看到我爸媽給我的錢多了,一直要我給他錢去投資股票,我不肯,後來就不肯付我跟小孩的錢。所以我這邊就是出我跟孩子們自己的費用,其它的錢都還是老公出的,刷卡我也會刷他的副卡。最近吵架威脅我要停掉,只是說沒做就讓我很不爽。」
▼原PO表示,老公吵架時曾對她說,「這房子我買的滾出去」。(圖/示意照/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有人說會選擇第一個選項,「未來吵架換妳叫他滾出去」。原PO回「我確實有想過喔,不過以我本身的涵養,我應該是不會這樣做,頂多大門突然換鎖,自己出去玩一陣子不回家,讓他進不去而已。光罵他滾但是趕不了人,不是白罵了嗎?」
一名網友則分享自己的經驗,「我家是婚後買第一間房,頭期款一起出,房貸老公付,登記老公的名字。付完之後買第二間,頭期款還是一起出,第一間過戶給我,第二間登記老公的名字,然後我的房子拿去貸款一小部分做裝潢資金。」
該網友表示,「有人說婚後都是夫妻共有其實不太正確,因為現在如果原PO的先生把第一間房子過戶給太太,那就叫作『贈與』,以後是不論如何都拿不回去也分不到。當初我先生要過戶給我,代書有一再提醒他。」
▼如果您是原PO會怎麼做呢?(圖/資料照)
原PO回,「我想的跟您的做法很接近,但是老公不肯把現在的住房過戶給我。其實我現在要付的頭期已經比當年他出的錢還多2倍多了,他的理由是我的資產比他多,那也是我爸媽給我的。我沒這肚量去送給他。」也有人說,「寫共有,一人出一半頭期款。」原PO回「他沒這麼多現金,房子是我一直想買好的房子住。」
其他人留言,「如果是投資性質,我覺得1、3。縱使結婚,我個人認為還是應該保有私人財產,永遠要讓自己處在有能力的狀態下」、「 3,不要買,把錢存好不要讓他知道」、「把錢留著吧,給自己留條後路」、「不要買新的吧,下次再吵架叫你滾出去,不就完全沒地方去又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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