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燈泡壞了算誰的責任呢?(圖/取自pixabay)
記者張嘉晏/綜合報導
租屋在外難免會遇到燈泡不亮的情況,這時候大家會選擇默默自行處理,還是找房東呢?一名網友就分享以往的經驗,吸引眾人群起討論,其中不少人都說畢竟燈泡是小錢,自己更換反而更有效率,不需要再透過房東那一層處理。
一名網友在PTT女板發文,他表示以往租房子遇到燈泡壞掉的情況時,自己和朋友的經驗是「套房房東會換」,但若遇到一般住家或是店面承租,房東似乎就不管了,會要房客自費。
原PO好奇,像這種會耗損的用品,是否應該要在簽約時就要講好,「還是應該怎麼去協商呢?」
貼文一出,網友們熱烈討論,有人認為應該是房東的責任沒錯,「自己換,下個月房租扣除燈泡費用」、「修繕屬房東責任」、「房東!自己換完用發票跟房東請款」。
▲不少網友認為與其花時間和房東談,不如自己負責比較有效率。(圖/取自Pixabay)
不過另一票網友認為,畢竟燈泡算是小錢,有時候和房東時間也喬不攏,不如自己出錢換還比較省事,「喬時間,多麻煩」、「如果小錢又租好幾年就不會計較」、「自己換,房東燈泡顏色我不喜歡」、「自己換一換比較快」、「你跟房東談浪費彼此的時間都超過這個錢了」。
根據《民法》第429條,「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不過最沒有爭議的方法還是要看合約如何約定,畢竟燈泡算是消耗品,由房客負擔的話也不無道理,有網友指出,有些房東會明訂「入住一兩個月內燈泡若壞掉,算房東負責範疇,之後的就屬房客自行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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