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換燈泡」房東嗆不該租給女生?(圖/翻攝臉書爆廢公社二館,下同)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我已經快瘋了...遇到這種房客我非常無言!」一名男房東抱怨,因租屋裝潢有夾層板設計,女房客不會換燈泡,打算找水電師傅更替,再向他報帳,氣得他嗆聲「我是一位搬家工人,不是什麼有錢公子哥,我也有我的壓力」,直言燈泡本就該自己處理。
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二館》表示,日前將房子租給女租客,對方傳訊求救「這種夾在天花板內的(電燈),我不知道要怎麼換?」希望雙方能約時間,來一趟租屋處處理。
然而原PO拒絕更換,並直言「這屬於耗材,妳需要自行更換喔」、「日光燈就放在上面而已,妳桌子拉過來上去看就知道了」、「我是房東,不是妳的水電,這妳要自行處理」。不過女房客似乎怕有危險,打算找水電師傅來處理,「費用會開收據...我會自己在扣除下月房租!」
此話一出,原PO認為不合理,「妳租屋時,我給妳的是好的東西,不是全新的東西!」女房客也態度堅硬,「一般燈管的壽命是一年以上,可是我只住2個月,它就壞了...」
整個對話過程,雙方皆認為站得住腳,但最後女房客拗不過,「我自己處理...像廚房那種的,直接拆掉在裝新的,我會用...可是您叫一個女生爬這麼高,還要爬梯子。」原PO激動回應,「我相信我已經是很好的房東了,希望妳能了解,我的設備換掉,直接換新...」、「我是一位搬家工人,不是什麼有錢公子哥,我也有我的壓力」、「所以我不該租給女生?這應該跟我無關」。
文章曝光後,掀起網友正反兩派論戰,「你比我房東好太多,我房東冷氣壞了自己出錢修理幾萬元,冰箱壞了自己負責,我自己買一個,其他壞了也叫我自行處理」、「這種房東已經很好了,還有人説租到他的房算衰?他們應該沒遇過差的房東吧?」、「女的就不能換嗎,燈管燈泡我覺得是房客自己換就好」、「我真的不覺得房東語氣有什麼問題,他又不是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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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一看風向變了!
另一派則力挺女房客,「我是房東,我會幫我租客用好!最怕遇到拖租金又賴著不走的房客」、「一般的燈泡我會自己換,但是在裝潢裡面的,我就沒辦法了,如果不小心用壞掉,不就變成我要賠錢給房東」、「我覺得對方說的蠻清楚的,她不知道怎麼換啊,或許你可以請她買好,你現場示範給他看她就會了」、「說真的,這我也不知道怎麼換,而且沒有梯子啊~桌子她身高夠嗎?」、「不要租了,大家開心」、「討拍變討罵...同樣身為房東,你這個女房客,真的算是好咖了」。
事後,原PO也補充解釋,「當初簽約時我們有但書,所以我換了很多新的東西給房客,但是只有燈管耗材需要房客自行處理。」
事實上,根據《民法》第429條,「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實際仍要看雙方的合約內容,畢竟燈泡算是消耗品,由房客負擔的話也不無道理,有網友建議或許各退一步,「如果才2個月就壞,我就幫房客換一換,同時教一下房客,久了壞掉下次怎麼自己換」。
▼雙方完整對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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