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水電行換燈泡,租客竟加倍報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租屋處東西損壞,最重要先知會房東,免得雙方有理說不清!一名男網友透露,親戚有房子在出租,日前從對方口中得知,常遇到狂凹又吃人夠夠的租客,像是東西損壞,擅自找了水電行處理,竟討2倍的維修費,甚至搬離後,堅持要拔掉換新的物品。
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爆系知識家》表示,不少租屋族發現東西壞了,完全不知會,就直接做更換,事後才向房東報帳,或是從租金扣錢。而原PO的親戚是包租公,本職就是水電業,常常遇到狂凹型的房客。
原PO透露,親戚有事先說明「使用者付費」,某次水電的設備壞了,租客自己找師傅維修後,竟向親戚報帳2倍的錢,甚至狂凹折抵押金或補助,等到退租後,還執意要把物品拆走。
對此,原PO看傻求問,「如果租客自己吸收,不續租東西拆走很正常。這種房東也要吸收嗎?跟自己找水電換燈泡的錢,也是要房東出嗎?」
▲有網友認為,消耗品小物就自行負擔!(圖/翻攝爆系知識家)
文章貼出後,網友們熱議,「長久使用的東西找房東,燈泡那些消耗品的東西自己換」、「看狀況!互相體諒,很急的會先處理再跟房東討論,不急的等房東處理,小東西自己弄」、「我個人認為,房東不用負責。因為房客沒有事先向房東告知損壞物品處理的狀況,就擅自找人來換,然後要求折抵租金,這行為不尊重人」、「誰出就是誰的,房東出錢換的,那就不應該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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