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錢去談比較能展現出誠意,尤其是買搶手物件時。(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買房前會先準備一筆斡旋金或訂金,沒有強硬規定金額數字,通常都是1至5萬,藉此代表買方很有誠意向屋主議價。一名女子表示,她看中一間預售屋想進一步談價格,代銷卻說「要看到10萬元才能談」,另一半對此方式非常有意見,於是她PO文問代銷作法是否合理?
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表示,代銷說想議價要先準備10萬元訂金,原本說可以刷信用卡,後來改為只能收現金,於是她隔天領了10萬現金去談價格,結果最後雙方沒達成共識,於是沒有順利簽約成交。雖然這10萬訂金後來有退還,但原PO另一半難以接受「帶錢去談」的方式,兩人對此意見分歧,因此原PO發文問大家,預售屋先收訂金才能談價格,這方式究竟合不合理?
▲沒成交的話訂金會退還。(示意圖/Pexels)
事實上,「訂金」一詞常出現在預售屋市場,買方先預付一筆金額表示誠意,希望業者可以保留,事後如果沒談成交,這筆金額會退還回買方,和斡旋金的概念相同。
網友留言,「合理,有太多人來當問問哥了,如果你真的想買,這10萬有點像斡旋金,如果談到你要的價格,你就得買,建商就得賣,不要浪費雙方的時間」、「現在都是要看現金才肯談~我是過來人」、「尤其是愈搶手的房子愈是如此」、「我之前看了4、5間預售屋,大致上都是這樣,你拿10萬談價錢代表你是誠意購買,代銷也會盡力幫你爭取彼此能夠接受的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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