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開放申請住宅補貼期間,往往吸引大批人潮前往臨櫃申請。(資料照/高雄市都發局提供)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租屋族注意!今年因應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嚴峻,2021年住宅補貼將取消臨櫃申請,改採線上、郵寄及經舊戶同意帶入前次資料方式等方式受理,民眾可在8月2日至8月31日申請。營建29日表示,這次住宅補貼採評點制度,待申請期間截止後才依照評點基準表評分,補貼先後與申請遞件順序無關,因此民眾不須「搶頭香」趕在第一天申請。
營建署表示,這次受理項目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大類,且住宅補貼採評點制度,8月31日受理申請期間截止後,直轄市、縣市政府會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後,在計畫戶數額度內由高分至低分依序補貼,跟申請遞件時間無關。
營建署提醒,為加快審查速度及維護自身權益,請民眾務必備妥文件再行提出申請,「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為申請必備文件,萬萬不可少!申請「租金補貼」且已租屋者,租約、郵局存摺、建物登記等資料缺一不可。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且已購屋者,權狀、貸款餘額證明要備妥。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權狀要記得。
此外,營建署表示,對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的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提高其優先補貼機會。今年租金補貼實施分級制度,會參考是否有弱勢身分決定補貼金額,以2千元至8千元不等。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部分,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地方政府審核通過,可享有較原本0.312%更低的優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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