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出500萬裝潢費,但原PO卻沒有分到產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我會被淨身出戶嗎?」一名人妻透露,與老公奉子成婚,如今在北市鬧區買房,無奈說到錢傷感情,明明娘家有幫出500萬裝潢錢,但老公卻不肯夫妻共同登記,還主張登記誰的名字就是誰出貸款。兩人未此頻頻爭吵,原PO深怕哪天一言不合離婚,孩子可能判給夫家,而自己連房子也拿不到。
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23歲讀碩士班,不料意外有孕,只好與交往3年的男友結婚,後續兩年原PO分別產下一男一女。原PO透露,打算孩子讀幼稚園後再回歸校園攻讀,直到最近小倆口在北市蛋黃區買了新房後,彼此開始有一些爭執,讓原PO擔心「會被淨身出戶。」
原PO說道,由於房價貴得驚人,婆家出頭期款、娘家則給500萬裝潢錢,其中娘家資金都投入房市,因此無法再多拿出錢。但重點來了,「先生是借款人、公公是擔保人,但是名字全都給先生。」對此,原PO委屈直呼「從頭到尾沒有人考慮過我的不安全感」,自己年輕輕輕就把人生奉獻給家庭與孩子,「我卻沒有任何房子產權。」
▲原PO表示,家裡廚房生鏽、浴室漏水,所以一定要另花錢裝潢。(圖/ETtoday資料照)
無論夫妻倆如何商討,老公都拒絕分一半產權分給原PO,並主張「房子是誰的就給誰付貸款。」假若真的走上離婚,原PO也擔心拋問,礙於自己沒出外賺錢,屆時孩子撫養權會判給夫家,「那這樣是不是有淨身出戶的疑慮呢?目前(房貸)確實也都是他負擔,還是我就享受就好,繼續卑躬屈膝的過日子?」
底下網友熱議,「看起來就是傳統家庭主婦的悲哀,但妳不悲哀,妳的優勢是『超級年輕+準碩士+夫家是有錢台北市人+娘家有好幾棟房子』,所以也是有錢人,社會上多的是沒錢老化被唾棄的家庭主婦」、「裝潢請他們自己拿錢出來,原本娘家出的裝潢費私下贈與給妳,趕快去找工作,幫自己留後路」、「女生建議一定要有經濟能力」、「我建議設定第二順位限制登記 ,限制登記就是,如果先生房子要貸款或者要買賣的話,必須經過你的同意 」、「離婚要不要先緩緩,等想清楚財務的事情再來離也不遲」。
▲網友安慰打氣。(圖/翻攝Dcard)
本站報導,十一法律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李冠穎表示,婚姻其實也是合夥關係的一種,但如果雙方到後來決定要拆夥,房子如果是採共同持有就得要協議分割、變價拍賣或是雙方互買,不過遇到當一方要賣但另一方不想賣時,往往就得要經由打官司解決,浪費時間金錢。
李冠穎建議,夫妻購屋最理想的方式,還是誰出錢登記誰的名字,若共同出資則可另立合約寫明比例,日後若感情生變可依比例處分房產,而夫妻未來若有換屋打算,也不會一次用掉雙方的首購資格、以及土增稅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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