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購退稅可以形成稅金打折效果,但需要一定條件才能成立。(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品妤/綜合報導
「重購退稅」將成投資客面臨打房法案時可鑽的漏洞?有網友提出疑問,如此一來買屋賣屋時,是否不但可以相抵稅金,甚至還能倒賺一筆?對此律師表示,的確可以形成稅金打折效果,但還是需要一定條件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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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於臉書粉專《買房知識家》內發文詢問,「重購退稅容易達成嗎?」如果有投資客低價購買預售屋,成屋後再將稅務等各種費用加諸在賣價上轉嫁買方,2年後再重新購屋,且新屋價格高於原本的售屋價格,如此一來是否不用繳納所謂的房地合一稅,還可能因此額外收到退稅?
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那打房政策真的有用嗎?重購退稅不就是投資客可以鑽的漏洞,而買家永遠都是買單的那一方?原po如此質疑。對此其他網友回覆,「好像賣方開多少,買方都會無條件買單當盤子」、「真有人相信政府打房?」。
定恆法律事務所律師黃柏榮說,「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無論是先買後賣、還是先賣後買,如果符合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相關規範內容,確實可以讓稅金形成打折效果。」
但上述成立的前提,為重購後5年內新屋仍須符合「自住」使用,不能作為出租或營業用途,也不能再行移轉,否則將被國稅局追繳原退還或扣抵之稅額,黃柏榮補充。
▲重購退稅所退的稅金是土地增值稅,目的是為了減輕有換屋需求民眾的負擔。(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對於原po「是否不用繳納所謂房地合一稅」一問,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林昀解釋,房地合一稅是只要有買賣移轉行為就會課徵,不管是否符合重購退稅條件,此規定是為避免投資客炒作。
「而重購退稅所退的稅金,是土地增值稅。」林昀說,且需符合一定條件才能成立,目的是為減輕有換屋需求民眾的負擔。
貼文也引出內行人留言解釋,「房地合一稅其實不是用來打房的,只是政府用來分杯羹,等收錢的。預售屋投資客都需要快速移轉,哪有時間設籍繳貸款,既不符合成本還要卡資金,玩一次還要卡5年。而且預售屋都是資金有限者在玩比較多,時間成本對資金有限的投資客來說很重要。最後房地合一稅是你賣了就要繳,才有退稅,不是可以直接買賣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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