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經常注意電表,才抓包房東接電自用。(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網搜小組/鄺郁庭報導
「把總開關關掉看電錶還有沒有在跑,結果真的還在繼續跑!」有租屋族表示,他搬家後,電表剛好就在住處門口,經過時就會看一下,過了約一個月,他算了一下電費卻驚呆,因為竟然已經3千多塊錢。一調查就傻眼,原來是房東有接電自用,但對方卻要他買單,不接受可以搬走,且不退押金,讓他超苦惱。
這位網友近日在臉書「匿名公社」發文,說他最近剛搬家,住到一間頂樓加蓋的地方,電表剛好就裝在門口,所以經過時都會注意看一下。過了大約一個月,用一度電4.8元的價格算了一下,原PO忍不住大吃一驚,「才一個月的時間,我們電費就3千多了」,這讓他覺得事有蹊蹺,「我們上一個住的地方,最多兩個月3千多,這裡一個月就那麼多了。」
原PO就想起曾看過網上教學,把總電源開關關掉,看電表還有沒有在跑的方法,便照做試試看,沒想到電表真的繼續跑,趕緊向房東反應。沒想到,元凶就是房東,「他也承認,有接部份的電到他們那(房東就住樓下,我們在5樓他在4樓)」。
▲原PO發文求助。(圖/翻攝自匿名公社)
離譜的是,對方不僅沒有感到抱歉或羞愧,還要他吸收,「直接講了,不能接受的話,叫我們可以搬走,但是不退押金」,這讓原PO既為難又苦惱,「這樣我們能怎麼辦呢?」貼文一出,許多人也難以置信,「太扯了,賺人家房租還要賺電費」、「真的是最誇張」、「沒道理房東的電費是房客出吧,不退押金真的很過分」、「很可惡的房東!」
不少網友則是建議他提告,「詢問相關法規!這樣根本是吃定你,他要這樣玩,你們就照法律程序來走」、「吃相很難看,趕快找住所然後蒐證提告他,不能縱容」、「這絕對可提告,合約內容也沒說共用一個表,哪有幫對方出對方家電費(的道理),瞎」、「直接檢舉他頂加」、「取證完跟房東要求退押金,如不退款就要對此提告,退完押金,退租搬出時要記得去提告偷電及違建,既然他先吃相難看,你也不必對他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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