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經營11年的「雨傘王」板橋店於7日停業。(圖/記者項瀚攝)
記者項瀚/台北報導
在地經營11年的「雨傘王」板橋店於7日停業,加盟主楊小姐表示:「無奈突遭收回租約、經營權,撐不過人性的無奈。」不過,雨傘王總公司表示,最初是該店房東要收回店面,加盟主若欲更換地點,公司本就有權重新評估。對此,律師建議,加盟店家與業主簽約前,可協議加入「優先續約」或「續約條件」條款,以保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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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府中商圈、在地經營11年的「雨傘王」板橋店於日前停業,加盟主楊小姐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感謝11年來板橋人的支持,但最終卻突遭收回經營權、租約,撐不過人性的無奈。」貼文一出,吸引許多在地網友留言相挺。
▲加盟主楊小姐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突遭收回經營權與租約,撐不過人性的無奈。(圖/翻攝自我是板橋人)
記者聯繫上楊小姐,她說:「本來與老闆是好朋友,也合作很多年,不過後期常因經營理念不同,產生意見分歧。老闆實在是不擇手段,在8月的時候突然收回經營權,並預計在附近開設新的直營店;我還有好多貨不知如何消化,這事把我搞到失眠多天,甚至還要去看精神科。」
楊小姐說,就是因為雙方已合作多年,所以到後來也都沒有簽訂相關加盟合約,對於房東收回店面、業者收回經營權,感到相當無奈。
不過,記者也聯繫到「雨傘王」總部,陳先生表示,最初是該店房東決定不續租,而加盟主欲換地點,公司本就有重新評估的權利,「如果他們有辦法原定經營,不換到其他點,公司也不會收回經營權」,認為楊小姐的相關指控,完全就是子虛烏有。
事實上,該店為4層透天,謄本登記則為3層、權狀55.3坪,過去2~4樓為美髮店,1樓則分租給「雨傘王」板橋店,每月租金約3萬元。不過,該美髮店目前已是停業狀態,不排除是新租客希望承租整棟,房東才決定不與「雨傘王」續租的可能性。經查謄本,該建物由3位自然人共同持有,在2年多前以繼承取得。
周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周念暉表示,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業主與加盟店家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雙方自行洽商後簽訂。其中,加盟期限當然也是由雙方自行約定,若合約到期,原則上加盟關係就會終止。
不過,周念暉提到,若契約中規定有「優先續約」或「自動續約」的條款、條件的話,即使契約到期,加盟關係仍然有機會得以延續。
然而,我國目前的公平交易法實務尚未肯認加盟店家享有類似「續約期待權」的概念,導致加盟店家若經營成功,卻在合約到期後未獲加盟業者續約,衍生許多爭議。
因此,周念暉建議,不論加盟業者或加盟店家在簽約前,建議都可以再仔細審閱,並決定是否加入「優先續約」或「續約條件」此類條款,使雙方可以提前預期、準備,也有助於建立雙方長期正向、合作的加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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